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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案:谁是赢家?

  
  那么,在3月20日DSB会上,该说些什么呢?

  
  美国先声夺人,称“很高兴专家组在案件核心方面支持了美国关注”,“专家组裁定中国《著作权法》、海关处置没收侵权货物方面违反WTO规则”,对“专家组正确指出中国刑事处罚门槛过高以致某些商业侵权行为不受刑事处罚,并拒绝支持中国刑事处罚门槛”感到欣慰,因此要求DSB通过报告。末了,还不忘唠叨说,“鉴于侵权状况严重,希望中国尽快执行DSB裁决。”

  
  尽管美国在讲话中竭力对专家组报告断章取义、文过饰非,也难掩失望之处。被迫承认“对专家组裁定美国未能证明中国刑事门槛违反WTO表示遗憾”。不过,不明就里的人,如果仅听美国的发言,会误认为美国赢了官司,至少胜多负少。

  
  然而,美国话音刚落,中国代表举牌发言,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这激起了与会代表的极大兴趣。

  
  中国指出,“专家组广泛肯定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驳回了美国绝大多数诉讼指控,仅在两个细枝末节的问题上从理论角度指出了中方规定中存在的问题,而在实践中从未出现违反的情况”。就具体问题看:关于刑事门槛,专家组明确裁定美国未能证明中国不符合WTO;关于海关措施,专家组也仅仅认为中国海关对拍卖的商标侵权不应仅摘除非法商标,但实际上中国从未实施过此种方式;关于《著作权法》,专家组确认中国有权进行内容审查,仅是没有支持对未通过审查的作品、通过审查的作品中被删除部分不提供著作权保护的观点,但此裁定并无经济价值。

  
  中方代表最后郑重声明,“中方将继续遵守WTO规则,并与各国一道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砰”,随着DSB主席手中的木槌落下,专家组报告正式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即美国、中国都必须接受和遵守。

  
  仅仅5分钟之后,万里之外的北京,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发表书面谈话。国内各种媒体和网站的报道随即展开。不太常见的是,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新闻60分》等不仅以标题板的方式播报案件结果,还滚动播出对商务部负责WTO争端解决工作的条法司副司长李成钢的专访。

  
  以中国文化的含蓄和内敛,这意味中国对这个案件的结果整体是满意的。从专业角度看,面对经验老到的对手,取得如此成绩,确实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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