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左卫民(1964—),男,四川成都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注释】1983年6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江华描述四川的法官队伍情况是,“法院干部中,党团员占84%……政法院系的大专毕业生仅498人,占4.6%,而小学以下程度占15%,其中还有相当数量是文盲和半文盲。”(江华.江华司法文集.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89:307.)有资料表明,截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达到法律大专程度的法官仍然大约有近一半。(参见周敦和.从“重视教育、重视人才”谈法官教育、培训问题.人民法院报,1994年5月12日.)进入21世纪以后,法官与检察官的学历提高的幅度更大,2004年全国法官的学历水平大专以上的已有900%。2005年,全国法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1万余人增至9万余人,占法官总数的比例从6.9%提高到51.6%。全国检察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12 724人增加到77 686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从216人增加到4 690人。参见吴兢.我国法官检察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人民日报,2005年07月17日).还有资料显示,2005年,法官、检察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60.8%和63.2%,比《
法官法》和《
检察官法》实施以前提高了53个百分点和46个百分点。参见http://news.sohu.com/20060826/n245009860.shtml.)
实务部门的调研报告显示,当前法院除了受理一些传统的财产与人身民事纠纷之外,以下的一些纠纷也常常被诉至法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村委会委员与村委会的报酬纠纷、农村集体收益的分配纠纷、拆迁纠纷、返还特定财产的纠纷、体育比赛中的伤害纠纷、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三学”(学籍、学历、学位)行政案件、教育与培训合同纠纷、“性福权”赔偿之诉、关于性骚扰之诉、执行程序转化为破产程序时执行与立案的协之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之诉前保全及担审查、执行程序中的司法鉴定评估赔偿之诉、信访之诉、公证赔偿之诉、关联主体之诉、确认执行和解协议效力之诉。参见刘天运、王建设.新型疑难案件受理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J).载www.zwmscp.com/list.asp?unid=6794。
以民事案件为例,2005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显示,自1993年以来,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逐年上升,具体如下:1993年为2089 257件、1994年为2 383 764件、1995年为2 718 533件、1996年为3 093 995件、1997年为3 277 572件、1998年为3 375 069件、1999年为3 519 244件、2000年为3 412 259件、2001年为3 459 025件、2002年为4 420 123件、2003年为4 410 236件、2004年为4 332 727件。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显示,2005年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为4360184件,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披露,2006年全国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为4382407件。
据统计,《
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10月1日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平均每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1992年受案不足3万件,至1999年全国共受理行政案件57.5万件,2001年达到102 620件,突破10万。案件的种类由原来主要只有公安、土地、林业等几种,增加到50多个种类,几乎覆盖所有行政管理领域。(参见“民告官”突围.中国改革·农村版,2004(12).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至2007年的工作报告显示,2003年至2006年全国人民法院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均在95 000件左右,具体如下:2003年为114 896件、2004年为92 192件、2005年为95 707件、2006年为95 052件。
据统计,2003年,全国各地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14896件,胜诉率为30%。到2004年,我国共受理“民告官”案91.3万件,平均每年6.8万件,胜诉率为31.28%。在行政诉讼案件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政府部门败诉率高是一个普遍特点。通常有30~40%的败诉率。而在一些基层法院,政府部门的败诉率甚至高达50%以上。(参见参见南方网.寻求司法独立:中国“民告官”胜诉率解读.www.southcn.com/law/f lpl/200404190051.htm.)
例如,法院与检察院不再参加政府部门的行风评议活动;司法机关在与人大的关系上,沸腾一时的个案监督在实践中最终被基本否定。
相关文献可参见黄明利.司法改革问题之我见.政法论坛,1985(1);孙谷源.经济审判方式改革初议.人民司法,1989(8);柴发邦.体制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等等。
如围绕民事与经济审判方式改革的讨论有辜汉福.市场经济与经济审判方式改革.法学,1993(10);王亚新.论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改革.中国社会科学,1994(1);王怀安.论审判方式的改革.人民司法,1994(10).等等;围绕对抗式制度的讨论有贺卫方.对抗制与中国法官法学研究.1995(4);苏力.关于对抗制的几点法理学和法社会学思考.法学研究,1995(4);龙宗智.“抗辩式”诉讼利弊谈.人民检察,1995(10).等等;围绕刑诉法修改的讨论有陈光中.市场经济与刑事诉讼法学的展望.中国法学,1993(5);樊崇义.刑事审判程序的修改和完善.政法政坛,1994(4);李文健.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审判方式的改革载.法律科学,1994(6);左卫民.价值与结构——刑事程序的双重分析.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4.等等。
法理学的文献如贺卫方.中国司法管理制度的两个问题.中国社会科学,1997(6);苏力.论法院的审判职能与行政管理.中外法学,1999(5);信春鹰、李林.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等等;诉讼法学界的讨论如景汉朝、卢子娟.经济审判方式改革若干问题研究.法学研究,1997(5);范愉.世界司法改革的潮流、趋势与中国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法学家,1998(2);谭世贵.我国司法改革研究.现代法学,1998(5);江平、陈桂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发展.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陈光中.刑事司法国际准则与中国刑事司法改革.陈光中、江伟.诉讼法论丛(第3卷).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张卫平.论我国法院体制的非行政化——法院体制改革的一种基本思路.法商研究,2000(3).等等。
刑法学界的如赵秉志.略谈刑事司法改革的意义和原则.法学家,1998(2);陈兴良诉讼结构的重塑与司法体制的改革.人民检察,1999(1).等等;民法学界的如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梁慧星.关于司法改革的十三项建议.法律科学,2003(5).等等。
如程竹汝.司法改革:建构中国政治发展的张力结构政治与法律.2000(3).等等。
比如,北京大学法学院司法研究中心组织出版了一套名为《司法文丛》的系列学术丛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组织召开了“法官培训与法官职业国际研讨会”;《法学研究》编辑部组织了“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研讨会”,等等。
如贺卫方.复转军人进法院.南方周末,1998年1月2日.等等。
如贺卫方.关于审判委员会的几点评论.北大法律评论(第1卷第2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陈瑞华.正义的误区——评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北大法律评论(第1卷第2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等等。
如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起草了“中国司法改革学者意见书”,并呈交最高司法机关。参见赵凌.司法酝酿重大变革.南方周末,2003年8月14日.
相关文献可参见张志铭.司法改革中的形变与神变(J).人民法院报,2002年6月28日;强世功.司法的仪式与法官的尊严.法制日报,2000年3月23日;刘俊武.通过仪式彰显正义.中国青年报,2001年12月19日.
2000年1月1日,在《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在新世纪的献辞”中,将“公正与效率”确定为21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
如2000年2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确定了业务工作机制、检察官办案机制等6项改革任务。
比如,在法官属性的定位上,尽管法院系统并不是很愿意,但新的
公务员法仍将法官纳入了公务员序列。
尽管上诉率与申诉率不能精确地反应一审法院的审判质量,但如果这两个指标过高的话,则还是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当事人对司法裁判存在不满,审判质量有待提高。
笔者以全国法院受理的各类二审案件总数除以全国法院一审受理的各类案件总数,来计算一审案件的上诉率。2000年—2005年全国一审案件的上诉率分别为8.71%、9.01%、9.34%、9.63%、9.89%、10.1%。统计的原始数据分别来源于2000年—2005年的《中国法律年鉴》。
2002年—2005年《中国法律年鉴》与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所披露的数据可以说明这一点。2002年全国法院再审收案54 159件、结案55 408件(其中发回重审2 989件、改判17176件),2003年全国法院再审收案51 617件、结案52 998件(其中发回重审3 056件、改判16 938件),2004年全国法院再审收案50500件、结案49 394件(其中发回重审3 563件、改判16 967件),2005年全国法院再审收案47 902件、结案46 468件(其中发回重审3 467件、改判15 867件)。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06年全国法院审理各类再审案件48 286件,结案47 270件,其中改判15 568件。
2002年—2005年全国法院的情况依次为3 656 102件(人)、3 973 357件(人)、4 220 222件(人)、4 355 471件(人)。以上数据来源于2002年—2005年的《中国法律年鉴》。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称,“五年来,全国法院涉诉信访总量呈下降趋势,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涉诉信访案件71.9万件,同比上升11.69%,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办理涉诉信访案件1 876万件,同比下降55.58%。”这一事实除了表明当前涉诉上访的情况仍然比较严重之外,也说明了当前涉诉上访有越级上访的势头。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窝案”过后,继任院长周文轩也于2006年9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参见叶铁桥等.武汉中院两院长前腐后继继任者边反腐边违纪.中国青年报,2006年10月13日.
以上例证的相关报道分别可参见廖诚文.尚未披露的前大法官受贿内幕.法律与生活,2004(17);简一,李为民.首席法官的罪行.法律与生活,2004(15);子予.拍卖,“拍”倒了高院院长.检察风云,2004(16);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徐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徐衍东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中国纪检监察报,2005年3月16日;肖扬.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0(2);裴智勇.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人民日报.华东新闻,2004年12月8日.
2008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全部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6.06%。一份针对2003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个民事审判庭的调查表明,在审限内结案的比例只有61%,由此可见前些年超审限问题的严重程度。参见孙海龙、邓娟闰.论超审限之客观成因及其应对(J).http://www.china law edu.com/news/2005/9/li778941956103950024256.html。
有报道披露,仅2003年5月—12月,全国法院系统共清理超期羁押7 454人,公安机关清理14 270人,检察机关则清理了530人。参见杨新顺.清理超期羁押,搬掉司法公正的绊脚石.法制日报,2003年12月31日.
典型事例可参见郑良.福州一债权人当街拍卖法院判决书引发争议.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6—08/13/content_4956063.htm;6人拍卖判决书只引来看众,却无人响应.http://msn.ynet.com/image.jsp?oid=22156971;他想“拍卖”判决书.http://www.gansudaily.com.cn/20040713/703/200472 9A00477005.htm;佛山:网上拍卖判决书.中山商报,2006年9月13日.
有论者以2005年全国法院受理的各类收费案件数为基准,按照新旧的诉讼费用收取办法计算后得出,新标准下法院所收取的费用将减少74.4678亿元,下降58.58%。参见高绍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的问题与对策.中国审判,2007(5).
诉讼费用制度一方面具有惩罚违法者的功能;另一方面它能够调节诉讼案件的数量,合理影响当事人的诉讼动机和目的,具有控制司法成本、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的功能。(参见廖永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之检讨.法商研究,2008(2).)
详细讨论可参见廖永安、魏小凡.论我国律师收费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兼评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国司法2006(7).
《瞭望》记者对当事人宁愿选择信访而不诉讼的追踪调查表明,这其中的原因大致有三种,一是诉讼成本高,诉讼风险和诉讼收益之间差距太大;二是即使法院有判决,但也难以得到执行;三是“打关系”、“打金钱”破坏了百姓对法院和法律的信任。(包永辉,吕国庆.他们为何信“访”不信“法”——苏冀等省部分群众越级信访事件调查.瞭望,2004(44).)
参见左卫民等.最高法院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238.另外,笔者在网络上检索到了2007年与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得票通过率情况,2007年为83.13%(赞成票2 395张,反对票359张,弃权票127张)、2008年为78.11%(赞成票2 287张,反对票521张,弃权票120张)。参见:可怜的两高,工作报告通过率再创新低!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 t/law/1/92869.sh tml.
2001年2月14日,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经表决未获通过。(参见王尧.沈阳市人大不通过案:吹皱一池春水.中国青年报,2001年2月16日。)2000年4月份,青海省共和县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出了不予通过法院工作报告并授权常委会继续审议的决议。(参见程刚.沈阳中院事件引发深层法律问题.中国青年报,2001年8月11日。)2001年12月5日,陕西省澄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在人大评议中因大多数代表不满意而未获通过。(参见牛晓波.人大监督的新指向:法院要不要报告工作?.21世纪经济报道,2004年9月22日.)
在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之后,一些论者就审慎地指出法院可能会存在的经费保障的压力。代表性的讨论可参见廖永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之检讨.法商研究,2008(2).高绍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的问题与对策.中国审判,2007(5).
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讨论可参见左卫民.中国简易刑事程序改革的初步考察与反思:以S省S县法院为主要样板.《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