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司拥有的其他公司股权:这不仅有助于判断目标公司的价值,而且有助于将来目标公司拓展业务的方向。
(三)知识产权
在当前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对于公司尤为重要,如今闹得沸沸扬扬的达能与娃哈哈之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商标权之争,因此在收购兼并中知识产权的调查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1)专利及待批准的专利申请: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反映了目标公司的科技含量及创新程度,专利主要看的是专利证书。
2)商标:商标是一个目标公司的标志及市场影响力的集中体现,达能与娃哈哈之争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商标可看商标注册证书。
3)版权:版权对于动漫产业或游戏产业来说也是很重要的,盛大公司与一韩国公司的《传奇》版权之争反映出一个作品的版权就能决定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
4)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尽职调查中一个不可预测的领域,但商业秘密确实是保持企业竞争的方式之一,如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何以长久不衰就是因为保有可乐的秘密配方。
5)知识产权的许可情况:包括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调查;知识产权是否存在否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许可的方式和年限的调查;知识产权的权利是否存在瑕疵,譬如是否质押,是否存在被法院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6)目标公司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如与员工或合作方是否有保密协议、与员工开发知识产权的权属是否有约定等。
(四)重要合同
目标公司签订的一些重要合同对于该公司日后的发展有相当大的影响,也是目标公司经营渠道及拥有市场资源的集中体现,此类合同包括货物买卖、代理、投资、管理服务、分包、研发合同等,视目标公司的经营方向各自的重要性也有相应的侧重,一般包括:
1)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协议,如专利、商标、版权许可使用协议等等。
2)与供货商、生产商签订的协议,如连续供货协议等等。如目标公司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一个供应商,那么目标公司与这家原料供应商之间的供应合同就极其重要了,这家原料供应商可以决定这家企业的生死。再如目标公司的产品采用经销代理的方式,那么目标公司与经销商的经销合同就决定了目标公司的销售渠道。
3)对公司权利有重大限制的合同:如某些合同的约定,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或被收购对该合同也相应解除等等,如一些借款合同约定,如公司控股发生变化,则借款加速到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