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学家、犯罪学家特拉维斯·赫希指出:“如果与父母的感情联系被削弱,进行少年犯罪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如果这种依恋得到增强,进行少年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会下降。”[3]审判实践中发现,绝大多数的青少年犯都是由于父母离异缺乏管教或者父母忙于工作无暇管教而走上犯罪道路的。通过笔者与青少年犯的接触发现,这些家庭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亲情过剩的“溺爱型”家庭、疏于管教的“放任型”家庭、粗暴专制的“高压型”家庭。
(三)教育制度的不合理
现行教育制度存在的缺陷,导致学校不能给学生提供一个全面发展的环境,从而客观上为缺点较多的未成年人走向犯罪创造了条件。美国社会学家、犯罪学家赫希指出:“学校是将传统家庭与传统的工作和婚姻生活联系起来的传统社会结构,因此,对学校的依恋可以使个人顺利地从童年过渡到成年,从而能够控制少年犯罪活动。”[4]在学校依恋与少年犯罪的关系上,他勾画出了这样一个原因锁链:学习能力差→学业成绩差→不喜欢学校→抵制学校的权威→发生少年犯罪行为。赫希认为,少年犯罪是发泄不愉快的学习经历导致的挫折的一种手段。目前我们的教育体制存在着许多缺陷,一是单纯的应试教育忽视了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二是法制教育流于形式。三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学校对于问题青少年往往“一开了之”, 而离开学校的问题青少年在社会上并不能获得比学校更好的教育和引导,从而很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青年甚至犯罪帮伙的拉拢和影响,走上犯罪道路。
(四)预防控制体系的缺陷
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造成了原有社区控制的削弱。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的速度越来越快,原有的“熟人社会”已被打破,“熟人社会”的功能,如邻里间的潜在监督、社会控制、常规传统、公共舆论以及通过它们发挥的对青少年行为的控制都被大大瓦解。薄弱的社会控制以及原有生活区域和新生活区域的相互冲突的社会价值观有助于滋生犯罪行为。美国芝加哥学派的理论创始人帕克和伯吉斯研究发现,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新的居民迁入而旧的居民迁出的“间隙区域”,在这个间隙区域,社会传统和社会控制被削弱或瓦解,因而会产生大量的社会问题。[5]兰山区是临沂市的经济中心,商贸物流业发达,流动人口比重大。据统计,我区共有人口88万,其中流动人口30万,流动人口比例高达34%。通过对我区青少年犯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后发现,流动人口中青少年犯罪严重,这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加在他们身上的社会控制比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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