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为什么必须自由
倪洪涛
【全文】
如果说自由的状态就是此状态中“一些人对另一些人所施以的强制(coercion),在社会中被减至最小可能之限度”,那么,学术自由的状态则意味着一个以学术为毕生追求的人“独立于他人的专断意志”(independence of the arbitrary will of anther)、按其自己的决定和计划严谨从事研究的最大可能性。问题是,为什么学术必须自由?换言之,我们的社会为什么一定要维系一个学术的“自由状态”呢?
首先,探究客观真理或高深学问是学术自由保障的内在要求。“知识无长官,真理无上级”。真理是关于“是”或假定的“是”,而不是“应该”。它只有在“思想的自由市场”中经过无数次的试错才能大浪淘沙、逐渐趋近,一旦那怕是一个人宣布其掌握了我们“应该”如何,“真理”或有关“真理”的探索就会毫无意义,学术必将失去其存在的正当性基础,“自由”也就变得没有必要了,因为,这时“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的边界已消释。既然有掌握真理的“至善者”的道德指引,人们又何必在“孤独的自由”中苦苦寻觅,以求内心的安顿呢?可见,真理以未知为背景,学术以自由为前提。对学术活动任何意义和程度上的强制与干涉,都必然意味着一定真理成份的先验存在,这无异于对学术价值的全盘否定。
如果说法官是为社会供给“正义”这一公共产品,所以司法需要保持独立性的话,那么,“学术人”(在大学包括学生,但主要是指以教授为核心的教师)的社会职责就在于探索有关“真理”的知识,学术自然必须具有自由的品质。正如莫伯累所言:“既然高深学问需要超出一般的、复杂的甚至是神秘的知识,那么,自然只有学者能够深刻地理解它的复杂性。因而,在知识的问题上,应该让专家单独解决这一领域中的问题。”同时,真理仅是“相对的绝对”,并非“绝对的绝对”,各种有关“真理”的竞争性知识之间的冲突不是通过妥协来解决的,而是通过各种“胜利”来解决的。因此,在知识竞争的市场上,“学术人”提出的相异于竞争对手的挑战性“真理”命题,必须将既有“真理”的疆界不断地推向“谬误”,进而推翻现存的知识秩序和真理迷信,让公众在“完全接受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树立新的知识崇拜。这个客观真理内在化和“大众化”的过程是复杂、艰辛且永无止境的,没有良好的职业训练、丰富的知识储备、勤奋坚韧的品质以及一定的资质和担当意识,难以入其堂奥。更何况探索之路布满荆棘和风险,上述必要但远不充分的条件仅仅为真知的获致提供了可能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