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法学院 [德]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卷),焦美华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10页。 [日]四宫和夫:《不法行为》(现代法律学全集10),青林书院1993年版,第337页。 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5页。 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9页。 [德]阿图尔·考夫曼:《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68页。 [德]米夏埃尔·马丁内克:《德国民法典与中国对它的继受》,陈卫佐译,《德国民法典》导言,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0页。 [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2页。 [美]格瑞高瑞·C·克廷:《意外事故侵权法的社会契约观念》,载《哲学与侵权行为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5页以下。 胡雪梅:《“过错”的死亡——中英侵权法宏观比较研究和思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1页以下。 参见吴兆祥:《侵权法上的严格责任研究》,中国人民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20页。 [日]棚赖孝雄:《侵权行为责任的道德基础》,载《现代日本的法和秩序》,易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8页以下。 [德]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卷),焦美华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06页。 参见王卫国:《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次勃兴》,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261页以下。 参见王泽鉴:《侵权行为法》(1),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8页。 参见孙森焱:《民法债编总论》,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185页注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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