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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信息资源管理

  可以证明的是,较大的律师事务所更能负担起因推广新技术所带来的成本。他们能够在更广的范围上分散发展成本,他们能够雇佣事务所内部IS专业人员以便于让律师和雇员们从细节上解脱出来;他们能够引进外面的顾问来提供培训或者来组建系统;他们能够在系统损坏修复之前使用多余备用的系统。在个体执业事务所和小型律师事务所中,变迁所带来的负担直接由律师们来负担,在尽力发展和学习新的系统的同时,他们还必须继续运用旧的系统。在一家小的律师事务所中某些东西一旦无法运作,那么这就不仅仅是一个小故障,而将会成为一场大灾难。
  折旧的负担同样更重地压在了小型律师事务所的身上。相反,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倾向于将在技术方面的投资看作像在雇员和办公处所方面一样的每年都会发生的常规预算支出。小型律师事务所则会将购买技术看作一项资本开支,就像购买家具或者电话系统一样。他们最终为了一些大概两年前(在市场是最好的)新款PC而卸除陈旧的王字处理器(Wang Word Processor)。当你说这些“新”机器不好的时候你所指的意思是什么呢?
  最后,在许多小型律师事务所几乎没有什么技术指导人员。在大多数机构中,都必须有一些人来查找技术故障。无论这个人是一个职员还是一名律师,如果在该事务所中他不是技术的拥护者,那么技术将会深陷困境。在大型律师事务所中自然会有更多的人——如果你的事务所有100名律师和数量相同的辅助职员,相比于在只有两个律师和五个雇员的小型律师事务所中,你将更可能从这两百名候选人之中找到一些技术人员(techies)。
  律师事务所该何去何从?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小型的律师事务所已经采用了技术,也有大量事例来说明个体执业律师已经使用计算机来改变他们开展法律事务的方式。这里有一些小小的秘诀可以更加容易地提高技术工具在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应用:
  指派事务所中的某一个人为技术负责人。要理解这项任务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不要令这个人置于不利的处境之中,否则没有人会接受这项任务。在一家小型事务所的办公室中,这样一个人也许会是一个职员,他发现技术所带来的挑战使人精力充沛。这个人也许是已经和计算机一同成长起来的新的同事或者法律助手。这个人也可能是那种意识到了这种需要并且乐于担任该领导职务的律师。
  知道在什么样的时候使用顾问。许多小型律师事务所觉得顾问代表着一种他们完全无法消费得起的奢侈品,尤其当顾问的工作是按时间来计费的时候。在许多情况下,查阅书本或论文,或者上线查询(比如,查询http://www.abanet.org/lpm),或者询问那些曾经处理过同样问题的其它律师要比花钱请人做你想做的事要好得多。另一方面,当顾问有助于解决系统操作和系统培训方面的学习障碍的时候就应该无所顾虑地使用顾问。一个来自华盛顿特区、在办公室财政方面以保守而闻名的个体执业者最近宣称他所花在雇请一个顾问来运作其计时与计费系统的两千元是他所花费过的最物有所值的两千元。
  每年编制预算来维护和更新计算机系统。无论你花了多少钱来购买系统,从购买之后每年你都必须花这些钱的一半来维持系统的运转。记住,即使你购买的是最新的技术,软件和硬件在其废弃之前的平均寿命都是12~18个月。你也许可以从陈旧过时的机器身上挤压出多一点时间,但最终你将不得不换掉它。无论你做什么,不要人为你能从老式机器中占到便宜——花495美元购买一台几乎不能用的486PC是得不偿失的。如果要在心理上有所助益的话,那么就将技术的成本分摊到机器所使用的过程当中。假如你花了2500元购买了一部新的膝上型电脑,而且你有计算出它将被使用两年(每年250天),每天五小时,那么在你废弃它之前,成本是每小时一块钱。关键在于你必须得咬紧牙关支出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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