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我国的诉讼实践中,既没有用民事程序中止刑事案件的先例,也从来不存在通过民事立案的方式,对财产权确权后再进行刑事审判的案例,故此,应在同一诉讼程序中解决与该犯罪事实有关的问题,这样才能确保制度的协调,否则将破坏国家基本的诉讼制度。
三、在刑事审判中适用民事法律的原则
(一)刑事案件中涉及到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都应按照民事法律的规定来认定
在刑事审判中适用民事法律解析案件,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
1、运用民事法律确认行为人的身份。犯罪主体是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中的一大要件,主体在
刑法上的适格是犯罪成立的条件,因此对主体身份的确认是很多案件尤其是身份犯案件所必需的,这时我们就需要借助民事等法律来完成这一认定。
2、运用民事法律确认行为的客体性质。在民事关系中,客体即对象,是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客体是否是合法的经常决定了行为人的刑事违法性。以刘某受贿案为例。刘某担任某市规划局长,任职期间,某建筑公司经理为感谢刘某在工程中的支持和帮助,与刘某签订了一个房屋置换协议:将2套大面积的住房和刘某的2套小面积的住房对换,不贴差价。在该案中,该置换合同是否合法就成为认定 刘某是否构成受贿的关键问题。根据民事法律基本精神,商品买卖应当实行等价交换,而本案中的换房协议却严重背离了等价交换的规律,双方只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刘某受贿的非法目的,因此,该换房协议属于法定合同无效的情况。刘某受贿的故意明显,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3、运用民事法律从民事关系角度进行分析。民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关系诸要素中居于主要地位。从民事关系内容入手界定刑民交叉案件,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由于
刑法和民法的目的和功能上的不一致,所以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中,有时不能遵循民法的规定
刑法和民法的区别,决定了
刑法的独立性,而这种独立性,也使得
刑法和民法在相同的概念上,会有不同的解释。当出现了这种不同的解释时,在刑事审判中,就应当遵循
刑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