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可以想象,如果流传出来的照片是某对夫妻的,即使夫妻都是艺人,照片数量再多,舆论风向也会不同。更多的声音会倒向同情当事人和谴责发布者一边。面对未婚男女的滥交,人们普遍感到一种道德感受到了侵犯。原本不关注甚至不屑娱乐圈者,这时候也要求艺人成为道德楷模。有评论指出,“如果艳照门发生在好莱坞,至少人们不会追究道德问题。”这倒是足可反驳“道德沦丧、世风日下”的批评。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平时可能隐而不发,但是一遭遇深度侵犯便立刻雄起,愈挫愈奋,即使香港这么一个最西化的中国城市也概莫能外。看来,即使不服也不得不重视的警钟是,有些反传统道德的急先锋姿态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
法治。陈冠希道歉后,已被警方传讯调查。曾有网友抨击香港警方“选择性执法”,现在看来,是情绪的渲染。尽管舆论压城,民意汹涌,但是司法程序没有乱了阵脚,始终没有突破法治的大堤,没有出现政府和司法机关为了顺应民意而采取的“急就章”。陈冠希律师方最后提供的法律意见相当高明,从著作权和版权的角度来要求禁止照片传播,这的确是一个非常睿智的做法。绕开了道德和隐私的争论,把问题中性化地纳入到法律轨道,措施上也相当得力。相对于内地某些机关面对突发事件,只会以政府权威制定命令来强制解决问题的做法,香港人的表现值得学习——不是制定了命令就是法治,法治的背后是道理和智慧的支撑。
娱乐圈。把指责的矛头泛化和扩大到整个娱乐圈是不公平的。大众带着憧憬和想象去看待艺人,艺人捕捉大众的心理来塑造自己,传媒则在二者之间周旋营利。明星不可能是自我成长的,而是一个大众、传媒和明星本人共同努力完成的具有符号意义的作品。缺失了哪一方都不可能成就,单独指责哪一方也是显失公平。最好的例子就是超女。大众、传媒与明星艺人之间的关系,本来就是一场不间断的狂欢盛宴。在欲望和利益的大蛋糕前,彼此满足,共同瓜分。在这个意义上,每个超女的支持者都是把她一手捧红的经纪人,每个人都已经深深地嵌入这个娱乐性无孔不入的世界中,每个人都是娱乐圈中人。当产品出现瑕疵时,参与生产和制造者不可能完全抽身袖手,把责任完全推到一个人或某一个特定群体身上。
警方还在调查,事件远未结束,相信还有很多关键词将不断涌现。它们的社会意义由艳照门开启,却不能被这扇门关住。一个成熟的社会不应该是一个“好了伤疤忘了痛”的社会,而应有一种宜将剩勇追穷寇、不治顽疾誓不还的勇气和决心。如果当事人的疗伤方式是退出娱乐圈和慈善,那么对于我们这个在艳照门中受伤的社会来说,疗伤的方式又是什么呢?反思是其中一种,我们希望还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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