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1)权利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3)权利人启动争议解决程序,比如提起诉讼、提请仲裁、提出异议等。
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后,中断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归于消灭,中断时效事由的持续期间,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中断时效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在重新计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再次发生中断事由,诉讼时效可以再次中断。
3、诉讼时效的延长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因有特殊原因,人民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依法给予延展。在诉讼时效届满以后,如果权利人未能行使权利是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所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诉讼时效。与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不同的是,诉讼时效的延长不仅可以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还可以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
至于何为 “特殊原因”,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件情况而定。一般认为,权利人由于客观障碍而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能行使权利,可视为“特殊原因”。诉讼时效被依法延长后,视为诉讼时效尚未届满,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仍受法律的保护。
第五节 经济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与种类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出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法律责任体系中,行为人违反法定或者约定义务而承担责任是典型意义的法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主要方面。而直接由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则居于次要和从属地位。所以,行为人承担了某种法定或约定义务是法律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当行为承担了法定或约定义务,而且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正确履行自己的义务时,法律强制其承受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不利后果。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不同的种类,即法律责任的不同表现形式。比如,以承担责任的主体为标准,可分为自然人责任、法人责任与国家责任;以法律责任的内容为标准,可分为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以法律责任的程度为标准,可分为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以行为人有无过错为标准,可分为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以承担法律责任的人数为标准,可分为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以责任实现形式为标准,可分为惩罚性责任与补偿性责任;以责任事实与责任人的关系为标准,可分为直接责任、连带责任与替代责任。而最基本的分类,是根据行为人违反法律规范的性质的不同,把法律责任划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违宪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违约、或者直接依民事法律规定而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这是最常见的法律责任形式,除少量惩罚性的责任外,主要是赔偿性或补偿性的财产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者直接依行政法律规定而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既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或不当行使职权而产生的责任,也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承担的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
刑法法律规范,实施犯罪行为而由国家强制其承受的法律后果。与其他责任形式不同,刑事责任是行为人对国家所负的一种责任,体现了明显的惩罚性特征,是法律责任中最为严厉的一种。
违宪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
宪法法律规范而依法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通常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与
宪法相抵触,或者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的行为违反了
宪法的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