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将这种铲除“资本主义的苗”的行政措施解释为防止房价的上升。如果不从供求关系的经济必然规律上解决问题,而试图用限制需求去平衡供求关系、阻止房价上涨,已被事实证明是徒劳的,其结果是推动房价的上涨。
中国政府发展市场化的改革,难道不是因为曾在福利分房的道路上碰得头破血流才不得已而为之吗?中国政府发展市场化的目标难道不是为了让民众能充分的利用市场的机制而更好的改善住房的条件吗?难道在消费或投资的同时利用增值获取收益不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吗?
铲除“资本主义的苗”的同时,只能严重的打击普通的消费者。针对于少数人获利的政策,不但没有起到这种抑制作用,反而加重了所有人的购房负担,让更多的人只能剩下“社会主义的草”。
投资性需求是根据投资获利来计算成本的负担能力的。这种投资成本的增加是在获利时被增值收益或租赁收益消化的,是一种可以向第三方转移的成本(如同二手房交易所增加的税费成本是在向后来的消费者转移并推高房价一样)。这种成本的转移同样会推高转让价格和租赁价格,并不能起到抑制投资的作用。
消费者的成本增加则是无法向第三方或市场转移的成本。这种成本近期只能由消费者用现实收入支付(远期也会同样有增值收益)。但也许成本的增加让他们无法承担时,只能退出靠收入解决购买的行列,退而求其次而租。这样反而会推动租赁需求的增加,并让投资购房者的队伍加大,让投资租赁的收益增加,吸引更多的人进行投资,并将这种投资通过租赁转换为消费(对彼是投资,对租赁者是消费,投资只能通过增值和租赁消费转换成收益。不等于投资与消费无关,投资只不过是消费的前提条件)。
任何国家都必须对国民的住房问题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供给建设居住房屋的用地,包括资金的支持与税收的减免,包括社会住房保障体系,也包括市场化的选择。无论如何至少应让每个家庭拥有一套设施配套的成套住宅。
中国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无论这几年的房地产投资有多少的增长,都未能实现我国政府1996年向联合国提交的报告中在2000年应实现的目标。至少今天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无法满足这种最基本的成套住宅。那么又让这些城市居民不管是买还是租又住在哪里呢。在限制城市建设用地供给和耕地18亿亩红线的政策中唯独不限制农村宅基地的发展。因此宅基地的总面积超过了城市建成区总量的四倍多,同时城市还要为“农民工”进城提供长期甚至永久性住房。根子也许正在于两种不同土地性质的政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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