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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急需创建“中国大企业知识产权与商法战略联盟”

  总之,中美知识产权和商法领域的政府博弈、企业纠纷有深沉的历史文化背景。
  鉴于此,我们的战术目标有两个:第一,在斗争中说服美国政府遵守自由贸易规则,放弃不公平的贸易保护措施。第二,在斗争中教育美国企业尊重知识产权和商业惯例,不要把知识产权和商法纠纷当作不正当竞争工具,鼓起勇气和中国企业开展正面竞争、正当竞争。
  我们的战略目标只有一个,在世界主流文化,在世界工业文明中让中国元素熠熠生辉,让国外政府、企业,尤其巨国经济体的政府、企业尊重,甚至崇尚我们的文化要素,不再带着对我们的偏见和敌意用猥琐的小伎俩搞一些破坏WTO贸易秩序的立法、政策、诉讼。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制定,并推进“旗舰战略”,并为此而组建一个“中国大企业知识产权与商法战略联盟”。
  三、巨国经济崛起的“旗舰战略”与“中国大企业知识产权与商法战略联盟”
  主导全球科技、经济发展方向的巨国经济体仅有两个:美国、中国。由于人类的消费有一个极限,全球经济总量也有一个发展的极限。国际竞争的结果不会是共赢的齐头并进,而是此消彼涨的损益之争。鉴于此,中美科技、经济竞争的基本格局是“拔旗大战”,即,在有限增长基础上的实力分配大战。形象地说,原先美国科技、经济实力总量是80面旗,中国的崛起将导致美国有数十面旗被拔起,插到中国的土地上。从这个意义上说,巨国经济体的全球竞争是非常残酷的。企业、政府都可能不择手段地维护其既得利益。
  面临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和商法纠纷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启动保障巨国经济体继续崛起的“旗舰战略”,即在国民经济的诸大支柱产业选择科技创新能力强的几家骨干企业,作为冲击国际市场的旗舰。让这些旗舰无往不胜地带领中国企业,尤其数以千计的下游配套企业冲击、占领国际市场。例如,通领科技集团打赢美国专利诉讼之后,已经把产品线从GFCI扩展到数十个高新技术产品,并联合美国GE、电气电子行业的“沃尔码”等在美国本土共同创建“中国电器城”,入城中国企业将数以万计,带动配套企业数十万计。跟随通领科技集团这只“旗舰”进入美国的中国企业群体愈强,则中国科技和经济实力愈强。
  为了避免中国的“旗舰”单打独斗,没有交流、推广经验的平台,我国党和政府应当牵头创立“中国大企业知识产权与商法战略联盟”,由科技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领导担任轮值主席,负责大政方针;由通领科技集团等旗舰企业担任执行主席,负责日常工作。这种发展架构能保障我国在两大巨国经济体的“拔旗大战”中合理、合法地应对一切知识产权和商法纠纷,有效维护全球自由贸易秩序。
  经验证明,飞利浦等欧洲大企业也愿意中国出现本土大企业控制市场秩序的发展格局。这是因为,一盘散沙的欧洲大企业必须仰赖至少一个巨国经济体。在中国已经完全实现本土化的飞利浦等大企业也认识到,对中小企业过渡自由放任的市场、技术准入会损害中外大企业的科技创新热情。因此,它们肯定会支持中国的旗舰战略,而且可以作为我国的旗舰之一,加入“中国大企业知识产权与商法战略联盟”。总之,上述平台应当不分“肤色”和“来源”,以战无不胜的目标体系吸引国内外巨头,最终成为打击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遏制海外知识产权和商法恶性竞争的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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