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问题的讨论中,各方利益相关人员都会出来表达自己的主张,向立法者施加压力。但是寻找多方共同接受的平衡点何其容易。所以这段时间一直在争论,最后也发现有些问题无法解决,立法中出现了很多的妥协。
到2005年立法进程走向了尾声。标志就是2005年七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稿向全民公布征求意见。九月二十六日总结出了十大问题,举行了一系列研讨会来解决,但结果并不乐观。最后召开了委员长会议,这就是立法进入尾声的重大标志。整个起草进程已经基本走完了。之所以这么长,是因为
物权法立法太复杂了,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冲突。但是总的将来这个进程还是正常的。
第二个阶段是2005年底到现在。这个阶段受到了巨大的干扰,那就是当时提出来的
物权法违宪。有人问我这件事为什么偏偏发生在那个时间点。之前的五六年时间都没有人反对,为什么在那个时候就提了出来。一个教授的公开信,而且不是在这个讨论体制内发布,而是在网络上发布,使得即将表决的草案停止了下来。这可能吗?一个人的意见有这么大的作用背后肯定有其他的通道。一个平常人给委员长写封信件的话,估计十有八九是不会到达的。但是这封信到了,而且引起了高度的重视。这是偶然的吗?
这场争论本身已经根本不是立法争论了。不再是注意具体制度的合理安排了,而是注意到
物权法的指导思想以及
物权法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变成了一场政治辩论。
物权法变成了一个工具,通过歪曲
物权法的条文,来表达对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满和发泄。这种讨论很奇怪,不是针对具体问题,而且大家不是理性地对待具体问题。
物权法二百多条,哪一条违宪了呢?他们不说,他们说
物权法整个就是一场阴谋诡计,就是要把中国推向资本主义,改变公有制性质。这种批评是站不住脚的,二百多个条文,哪个有问题呢?批评者找遍了条文,认为百分之八九十是好的,但是抓出了几个条文。其实就是歪曲了两个问题:第一个是占有推定的规定,这个技术性的制度被歪曲成默认贪官侵吞国家财产的阴谋,这个条文的目的就是要保护那些侵吞国有资产的人。第二个就是善意取得制度。这种肆意歪曲的目的不是针对
物权法,而是利用反对
物权法来反对改革开放。这种反对来源于改革开放带来的两个弊端:权力腐败和贫富分化。这种争论首先开始于经济学界,法学界以前从来没有讨论过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我们认为法律要超越政治。但是现在看来,政治并不会超越法律。我们没有办法置身世外。这场争论就变成了一场混战,变成了一个政治走向的讨论。
最后,
物权法出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