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德《法理学》的价值,首先当然在于它为我们提供了二百万言的系统化的法理学理论学说,这也就是我所说的法理学的内容性要素。在这方面,它作为西方法理学的代表性著作之一,会直接让我们知道:中国法理学所阐述的理论学说,在选题范围、视野的开阔程度、特别是研究深度等等方面,同人家相比,有怎样的差异,这些差异的存在是我们进步和高明于人家的表现,还是我们需要急起直追的动因。然而,庞德《法理学》的价值,对中国学人而言,更在于它提供了一个由内容性要素、方法性要素、渊源性要素所完整构成的法理学体系。读者将会明显地注意到,在庞德二百万言的系统化的理论学说中,还直接包涵着法理学结构中的另外两个要素,即法理学的方法论要素和渊源性要素,尤其是大面积地,并且是集中和系统地包涵了法理学的资源、进路和动因这些渊源性要素,特别是法理学流派思潮和人物作品两方面的资源性要素。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庞德《法理学》所阐释的每一个理论学说,几乎都有渊源性要素作为支撑。它是一部立体性的法理学。在这方面,它在西方人的法理学著述中,也堪称典范。
我看重庞德的《法理学》,自然还有其他许多缘由。
这是庞翁以近乎九十的高龄向他一生钟情的法理学所作的谢幕性演出,既是他的代表性作品,又是他晚年的最后力作。就在这部五卷本著作面世不到五年之际,他的主人终于走完长长的人生之旅和非常成功的学术之途,驾鹤西去。《法理学》虽然主要是庞氏早年作品的汇集,但这些作品是经由一位饱经学术沧桑和世事变故的成功老人的编纂而形成的整体,是这位老人对自己青年时代的学业所作的富含深情的学术鉴定。年轻人的锐敏和学术老人的成熟,浑然一体地融会于这部巨著之中。这样的著作不是很难得么?
庞德本人的魅力也曾深深地吸引我。他不仅有帅气的外表,而且确乎是一位天才少年和天生的法学巨擘。他十三岁就入读大学,年轻时就对植物学研究做出贡献。他仅仅在哈佛大学正式就读过一年法学,后来竟然在这个顶级学府的法学院院长宝座上盘桓二十年之久,竟然开创了社会法理学和领衔了美国甚至整个普通法世界的社会法学,发表了近八百篇目的学术文献,提出了难以计数的著名观点。在中国,像他那样的法学学习经历,如果要获取如此巨大的学术成功,几乎不可思议。他在学术领域是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曾发表过激起强烈反响和抗议的1906年对美国律师协会的著名演讲,但他又以温文尔雅和谨慎谦虚的学术风格为人称道。他在学术研究方面视野极为宏阔,而同时又极擅作精微细密的考辩,读他的《法理学》,会随处发现他也有中国老式学者注重考据的印痕。他坐镇社会法学领地,但又非常明了其他学派的长短,并且从不拒绝吸纳。他不仅是某个领域或学派的领袖和杰出代表,他还是个开放的、有广阔胸襟的学术绅士。他是一位典型的务实的现实主义者,但又极为关注历史,所论所述多为相关主题的全部学术精华的总结。他并非只看重社会学方法,而是也非常注重运用其他方法,包括自然科学方法,比如,他总是像收集和运用植物标本那样研究法律问题。——庞德的学术自然也并非没有瑕疵乃至于比较严重的局限或缺陷,但如果完整地看待这位人物,我甚而认为,即使他的某些局限和缺陷也不无可爱之处。谈到这一点,我不禁想起J•M•凯利对庞德社会控制论的不无讥讽的批评:这位“社会工程师本人既是顾家的男人,也是国家的顶梁柱。”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不也会觉得:庞德既要做顾家的男人,又要扮演国家顶梁柱的角色,这种努力和结果,不是也挺可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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