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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我们这个民族的法学老师

  很多年以后,那些台下的师生们,许多还记得他的讲话内容:
  “首先,我对于司法部党组免去我的校长以及校党委委员职务的决定表示拥护。实际上,自担任校长职务以来,我一直感到不能够胜任这副重担。自己也多次萌生辞去职务的想法。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大学校长这个角色愈发不好干,自己愈发不能适应国家的要求。今天终于被免去了职务,我好像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感到了一种特别的轻松。自己本是一介书生,从教师中来,现在又回归到教师中去,我想起陶渊明的话,“田园将芜兮,胡不归!”能够回归到自己的学术家园,我感到由衷的欣慰。
  “我是从本校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开始自己的大学教师生涯的。几十年来,自己所有的酸甜苦辣都跟我们这个不大的校园联系在一起,对于这里的一切充满了感情。能够为学校做些微薄的贡献,是自己的责任。当然,由于自己能力和水平上的原因,许多事情想做没有做成,或者没有做好。我想今天是一个机会,向大家表达我的歉意,尤其是我得罪过的人们,希望你们能够原谅我。
  “从今天开始,我不再是校长了。但我仍然是学校里的一个教师。今后校领导有哪些工作需要我参与或者协助,我仍将全力以赴。另外,我现在还担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我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参加立法方面的工作,为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总之,无论地位怎样变化,无论从事哪种工作,我都将力求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
  八
  他不仅推动了中国法学思想和理论的转向,也一直提倡和力行学者参与立法,以完善国家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他是中国民法理念的主要启蒙者,但他一直强调,若使民法具有生命力,离不开一个良好的宪法政治环境。他主张任何重大问题都应依宪法原则和程序解决,不能容许违反宪法的任何行为。
  但是,就他对中国法治建设、法学教育发展的贡献而言,就他作为一位法学教师所树立的为人风范而言,他毫无疑问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为杰出的知识分子。他说:“我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因为我没有写出什么像样的法学专著。我只是一个法学教育家,我以学校为舞台,努力培育一代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具有民主、自由开放思想的法律工作者、法律家、法学家。我只是一个法律活动家,我以社会为舞台,在立法、司法、政府部门、企业等诸多领域为建立现代法治国家助推了一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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