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邱兴华写封遗书给贺卫方
胡绍宝
【关键词】邱兴华;遗书;贺卫方
【全文】
随手打开报纸或者登陆任意一个网站,映入眼帘的是铺天盖地的“邱兴华”;打开哪些与律师、司法、法治、法学院有关的论坛,又是无数的“邱兴华”在眼前晃动。“邱兴华是精神病人”、“邱兴华有抑郁症”、“邱兴华是受害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等多名法律专家要求为邱兴华作精神病鉴定”、“我要为邱兴华作无罪辩护”、“邱兴华不该判死刑”、“邱兴华的死是法治的悲哀和倒退”……等等等等。莫名其妙,我突然有一些鄙视的想法。本身这已经是一个悲剧,这些人却还抱着各种心态在这里肆无忌惮地吵吵嚷嚷,似乎是在制造另一个悲剧——这个社会有那么多好热闹的人,根本不明白什么叫良知、什么叫法治、什么叫公正、什么叫生活、什么叫生活中的法治和公正……?就在那里信口开河,难道不是一种悲哀?最初的讨论是纯正的,因为震惊,更因为邱兴华确实留给世人太多太多需要去思考的东西。但到后来就变了味道,随之而来的是没有意义的争吵,没有意义的讨论,没有意义的“精神病鉴定”……
然而此时的我,只想表达两个希望:一者希望邱兴华一路走好;二者希望中国的法治一路走好。
——题记
时至今日,这场闹得沸沸扬扬的“故事”总算是有个结局了,不论是喜是悲,但它终究是个结局——一个无法改变的结局。因为再也无法改变了,所以我想你们中绝大多数人关于我的争论和思考也将因此渐渐结束了(就象你们当初讨论佘祥林一样),尽管可能在接下来的几天还会有一些批判性、总结性的余音缭绕,因此我选择在这个时候出来讲几句,同时作为我的遗书吧,并把它写给那个我跟我素不相识而拔刀相助的贺先生,可能的话抄送陕西省高院的审判法官。
其实,我(邱兴华)打心眼里知道你们并非不了解我曾经的苦衷,我是很不幸,我曾经是应该得到同情的,但不幸绝对不可以用来作为我一系列罪恶行经的借口!在我一次又一次拿起杀人工具的一刹那,我已不值得同情了!因为那已不再是原来的我——一个纯正的邱兴华。
有人说,这是这个社会的悲哀,真的是这样吗?或许是。但是非对错本身就是烟雾迷梦,没有人说得清楚的。真的应该去责怪这个社会并且同情我这样一个杀人狂吗?如果说你们没有接触法律,那么你们或许会天真地接受这一说法,天真地以为我邱兴华确实是不该死的。但是我相信,任何一个了解法律,相信法律的人,都知道这根本是一个不可能,甚至有些荒谬的想法!
或许从很久以前,你们就向往从事法律工作,向往做一名神圣的法律人。你们以为这会是一份荣耀,你们以为你们可以分清是非黑白,你们以为你们会且能够永远维护正义。但是当你们真正踏进法律的门槛,才发现现实远比想象残酷的多,生活并非如想象那么简单完美,法律与道德常常有着冲突,甚至背道而驰!于是你们困惑了,你们所学习的法律,真的是你们心中的那种威严和正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