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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的归学术,政治的归政治,法律的归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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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丹红


【关键词】张熙怀事件
【全文】
  2006年12月20日早晨,我象往常一样来到办公室。打开电脑,上MSN,台湾的朋友老吴忽然发过来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丹红,你在台湾红了!”“怎么回事?”“一打开电视,就是你的大名啊!马上会有记者来骚扰你的。”他发给我一个网址,一看之下,简直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台湾民进党“立委”林国庆召开记者招待会,质疑“国务机要费”案件的主诉检察官张熙怀先生“亲中”。而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就是挂在墙上的一面大字——“张检察官,吴丹红,你熟吗?”,我的名字被特意用大红字体凸显。
  
  那天早上,台湾东森、中视、中天、TVBS、三立、苹果日报等十余家电视报纸媒体打电话给我,要采访我与张熙怀的关系。甚至有记者要从香港跑过来当场摄录,被我挽拒。这件事情来得太突然了,让我有点措手不及。没想到,我在台湾三个多月的交流访问没有人注意到,现在居然因为台湾的“世纪大审”把我一介书生牵扯进去了。祸兮,福兮,我犹未知。
  
  张熙怀先生是台北地检署公诉组的主任检察官,虽然只有四十几岁,但在台湾法界素有威望,私下被同仁誉为“公诉之神”。我在台湾中研院做访问学者的时候,曾经在罗秉成律师的引见下拜访过他,并有幸在台北地检署旁听过赵建铭案的庭审。我在博客上的一段旁听记录,后来被《法制早报》转载发表,于是引来这么一场意料之外的口水战。
  
  在台湾媒体的采访中,我作了一些必要的澄清,主要讲了两点:第一,我是一个研究程序法的学者,我关心的是台湾地区诉讼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对于案件实体问题并不关心,更不关心政治问题;第二,我与张熙怀先生的交往源于台北的偶遇,我们之间纯粹是属于学术上的交往,旁听台开案也并未经过任何不法途径。对于张先生本人,除了我文章中曾经提到的他的专业能力,我未对媒体作任何评论。TVBS、东森等电视台马上现场直播了我的说明,并刊登了从网上搜索到的本人在人大博士毕业时的“玉照”。翌日,各大报纸也纷纷刊出了以《张熙怀安排旁听?大陆学者吴丹红:经正常程序》、《台北法院旁听 北大学者吴丹红:纯学术研究》等为题的报道,并刊发了一些对民进党“抹红”伎俩不满的评论。台湾《中国时报》发表的社论认为,民进党拿张熙怀和大陆学者的关系大做文章,是“张飞打岳飞”、模糊焦点,并一针见血地指出,“一件审理中的司法案件,甫开审,绿营就穿凿附会,以擅长的政治操作手段,攻讦依法论告的检察官……仅为一人兴利,不断阻挠司法个案审理,……未来的历史,一定会记下这一笔。”《中华日报》的文章更是把民进党的这种行为斥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欲达到阻断这场世纪大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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