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艺术品经纪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艺术商业中介形式多样,理论上将其划分为一级艺术品市场和二级艺术品市场。一级市场的主要经营方式是艺术经营企业和经营者代理艺术品的所有权或拥有艺术品的所有权,再次进入市场销售的方式;二级市场的经营方式主要是接受艺术品所有者的委托,通过中介活动进入收藏,经营者不拥有艺术品的所有权。一级市场占主导地位的是画廊,二级市场的形式较多,在我国主要有艺术品拍卖和艺术博览会两种。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相互配合,协调发展能够促进整个艺术市场的发展。但在我国这两级市场是错位的,甚至相互挤压,并没有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对正常的艺术品市场带来严重的负面效益。
(一)画廊
一级市场的主体是画廊。广义的画廊既包括经常举办艺术品展览展卖的画廊,也包括销售商品装饰画,或兼营工艺品的画店。狭义的画廊只指前者(本文提到的画廊是狭义上的概念)。画廊是转卖市场,画廊的购买不是终极购买;它承担的是促进从美术生产到消费循环互动的媒介角色。自七十年代以来,在全国各地的大中型城市,尤其是沿海开放和旅游城市,伴随着旅游业的兴起,相继开设了各类大大小小的画廊,所以对中国人来说画廊不应该是个陌生的名词。但画廊本身在艺术市场中的性质、地位、意义却一直不为人重视,画廊从发展至今并未朝着想象中的方向发展,而是在重重压力下涩步前行,甚至许多画廊渐趋萎缩倒闭,不能不让我们回过头来重新审视中国的画廊业。
(1)经营方式定位起点较低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各种画廊数千家,但实际上能够称为画廊的恐怕在上面的不完全统计数字中更是凤毛麟角。现在的画廊也好、画店也好基本上是商品的寄卖店。这种寄卖店只是艺术品市场中的最低级交易方式。经营者们将这些商品画成批量地买进卖出(有很多还是从香港等地私运进来的),或兼营工艺品、复制品、印刷品,价位偏低,从这点看与普通的商品没有太大差别。它面对的不是收藏者而是一般的消费者,接纳的也非艺术家而是普通的生产者,这不应该是艺术品市场的主流。
(2)一级、二级市场的无序竞争
随着艺术品拍卖的兴起,也给画廊带来很多困难,拍卖行一般拥有雄厚的资金背景和专业人才,有能力收购潜力大、名气响的画家的作品,在宣传上也不惜重金,吸引了一批有实力的买家。加上频繁举行小拍活动,使得中低档次的作品也找到了出路,拍卖业实际上充当了一部份画廊的角色,与画廊的竞争激烈,画廊的生存空间更为狭小。小型的画店除外,真正想做出艺术水准的画廊多因经济问题,很难承担起代理宣传画家的职责,只是通过代销或经营其他项目来维持开支。
(3)赝品伪作的狂轰滥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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