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的含义,从理论上讲,是指一种“配合得适当而匀称”的关系。中国古代的思想家认为,“和合”的概念除了有和谐、团结的意思外,还有向内、聚拢的意思,它能体现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性。“和合”文化作为一种传统,体现了中国人最根深蒂固的一个愿望——和谐。在中国最早的文献中,就有关于和谐的思想。《书》中就有“协和万邦”的词句。对中国人来说,不论就自我修养还是就一般世事而言,和谐都是关键。所以,和谐反映了中国的一种文化、思维传统。这种传统作为中国的一种战略文化,对中国处理国际经济关系一直有着深刻的影响。
因此,和谐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提出,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发扬。所谓和谐的国际经济秩序,是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国家之间如果能够形成适当而匀称的互动,发展和平与合作的关系。其一方面是通过构建以规则为导向的多边的法制体系,反对强权政治和单边主义,为国际的商业活动提供一个安全和可预见的环境,促进全球经济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就是要确保规则的公正,并且在规则制定的过程中,确保公平和广泛的参与,解决发展中国家遇到的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够像发达国家一样,也能够从参与多边贸易体系中获得利益,这样最终实现全球的共同发展。
当前,发展问题仍然是建立和谐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障碍。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贫富差距。从全球发展趋势看,最不发达国家与最发达国家的差距在扩大,最贫困人口与最富有人口的差距也在扩大。一个贫富严重两极分化的世界是谈不上和谐的。因此,和谐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建立,就是促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进步,对反映旧国际经济秩序的现行国际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和改变。
二、积极利用FTA方式,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是辅助
通过双边安排或自由贸易区的形式,进行区域经济合作,在全球发展迅速。对于这种区域经济合作,是WTO协定所允许的,但其对WTO本身发展所带来的利弊,是一直存在争议的。近期WTO官员指出,区域经济合作已经使WTO谈判的进程延缓。目前,美国和日本都在积极寻求通过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对外贸易。这种合作,是在投资、贸易和对外承包等领域的优先安排,事实上排挤了其他WTO成员的权利。对于我国来说,尤其是发达国家间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构成了重要的挑战,增加了对我国的非关税壁垒,使中国的对外贸易环境面临严禁形式,因此,面对国内外的新形势,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出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总体战略。我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一是可以充分利用WTO协定所允许的区域合作,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减少我国“入世”三大不利条款所带来的歧视性待遇;二是可以减少其他国家的区域合作所带来的贸易转移效应及政治上的效应;三是可以大大减少我国遭遇各种贸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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