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行政法》序
应松年
【全文】
王老的《比较行政法》(未竟稿)终于付梓,欣慰中不免喟叹,庆幸中又觉遗憾,真是感慨万千!
和王老的最初相识是在1982年,当时我在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参与编写我国第一本行政法学统编教材《行政法概要》。我不知道王岷灿主编是怎么认识王老并且知道王老是留学法国获得行政法和国际私法双博士学位的学者。那时王老在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法语,王岷灿把王老请来主撰《行政法概要》的行政行为一章。后来证明这是一个英明的决定,这章成为这本统编教材中影响最大的篇章之一,且至今仍在发生重要影响。《行政法概要》完稿出版后,我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任教并兼任行政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组工作,我们特赴对外经贸大学请王老回中国政法大学(王老原在中国政法大学前身——北京政法学院工作)。王老开始时无意于此,后来,我们强调希望他回政法大学执教行政法,参与新中国第一批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工作,这无疑是触动了王老为祖国培养行政法学人才的爱国情结,终于欣然同意我们所请。回政法大学后,王老以惊人的努力,于1987年出版了《英国行政法》,1989年出版了《法国行政法》。90年代初,王老以七十多岁高龄,赴美国研究行政法,并于1994年出版了《美国行政法》。这三部行政法学巨著,奠定了王老在我国行政法学界令人瞩目的学术地位。通过这三部著作,王老向我们准确地介绍了这些国家关于行政法的基本理念、主要原则和主要制度。尤其可贵的是,他的著作并非是简单的翻译和单纯的述说,而是在充分理解、综合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的现实需要,以中国人的思维、眼光,用中国人的语言、文风,作出十分准确的介绍和阐述,因此,他的著作虽然是对外国行政法治的介绍,却完全能为中国人所理解所运用,具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启示力,对于培养我国其后几代人的现代法治和现代行政法治的观念和认识,起到了重要的启迪作用。王老著名的外国行政法三部曲,实际上培育了整整一代刚刚进入行政法理论研究领域的学人们,他是我国行政法学界令人敬仰的前辈大师!
他的三部巨著完成以后,我们都怂恿他再写一部比较行政法,他自己也认为是写这部著作的时候了。在此期间,王老又一次显示出他的惊人毅力,为了搜集各国有关行政法的新资料,他自学电脑操作。其时电脑在中国兴起不久,很多人对于电脑还不熟悉,而他却在不长的时间里,就能运用自如,熟练操作。这一时期中,我们每次见面,讨论的都是比较行政法这一主题以及如何运用电脑这一话题,这使我这个比他年轻而还不会使用电脑的人,不能不感到汗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