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旗帜鲜明地表达我对陈良宇事件以及党的反腐败斗争的看法,我撰写了十篇杂感文字。细心的读者会发现,我的十篇评论在身份上用“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教师,中共党员”作为显著标示,就是想以此表达我作为一名教师、党员对侵害党的声誉、危害党的健康肌体的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的一种鲜明态度。有读者抓住这一身份大做文章,时而谴责我作为法律教师竟然不从法律角度作出理性分析,时而讽刺我表明党员身份就是在炫耀我是一名中共党员。在我看来,如果对我的写作以及身份标注之意义不能加以理解,或者对本人的为人处世没有了解的话,这是情有可原的,但要是打心里能够理解我的写作和身份标注用意,却在所作所为上仍然不遗余力地进行讽刺挖苦、东拉西扯、故意歪曲,这简直就是别有用心、存心不善!这种无端的猜疑和“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叫嚣,纯属无稽之谈,睁着眼说瞎话。我之所以标明党员身份,无非是向读者传递一个信息,那就是,党员带头痛恨腐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不只是带头到田间参加体力劳动,不只是带头向贫困地区和洪涝灾区捐款资助,也不只是带头学习党的政策、路线和方针,也包括带头旗帜鲜明地反腐败、倡廉政。
尤其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有些读者甚至骂我为“党棍”、“御用文人”,甚至奉劝我“到人民日报工作”、“当中宣部部长”等。我想,这都是一种严重误会。作为党员,我有义务也有自觉忠诚于我们的党、维护好我们的党,这是大是大非的原则。但同时,我也会痛恨党内的各种腐败,并竭尽全力地批判腐败现象、痛斥腐败分子。批判腐败本身就反映了对党的拥护,这是我的权利,也是我的义务,更是我的责任。这话在一些读者看后可能又会感觉酸溜溜的,从而伴随着抹不去的厌恶和恶心,但这确实是我的真心表达。哪怕是有再多的唾弃和辱骂,我都会坚持这样的信念不动摇。
策划十篇评论,并计划在三日内连夜写出来,说实话,我原来就没打算作单纯的法律分析。我是法学科班出身的,也自认为受到了良好的法学教育,现在也在三尺讲台教授法律,但并不意味着我的所有文字都必须言必称法律、论必写法律。就陈良宇的倒台之事件,我当初的用意就是以最简单、最朴实、最真切的语言,表达我对中央决定的最坚决的支持。也正是基于此种策划和创意,我才选用了“论陈良宇的倒掉”之醒目标题。否则,要是单纯进行法律分析的话,我不会;死赖着这个题目的。事实上,我的十篇系列“土生阿耿博客社论”文章,每一篇都有一个明显的主题。第一篇主要表达我对中央决定的支持态度和对党的腐败之痛恨的基本感情;第二篇主要表达我对在位党员领导干部反省检讨的建议;第三篇主要是表达我对分析反腐败斗争中“政治斗争论”的批判;第四篇主要表达我对党的作风建设的点滴建议;第五篇主要表达我对反腐败批评文章文风选择的独立主张;第六篇主要表达我对党的组织建设的浅薄看法;第七篇主要表达我对党的制度建设的粗略意见,第八篇主要表达我对读者诸多怀疑猜测以及谩骂指责的回应,第九篇主要表达我对党的思想建设尤其是表态现象的个人见解,第十篇,也就是这一篇,主要总结我对陈良宇的倒掉之论以及对我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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