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一大堆的问题冒出来了:权力监督哪去了?尤其是对作为党委条线上的地方最高官员的监督,究竟由谁来监督?当监督者的地位事实上低于“书记”或者甚至受制于书记的情况下,如何来监督?谈何监督?权力大还是掌握权力的人的意志大?按理说,掌权人的个人意志无论如何也不能等同于权力。可是,现实政治生活中,似乎把权力等同于掌权者的个人意志了,大官小官,这种权力运作的**情形极为常见。事实上,权利是神圣的,权力也是神圣、纯洁的,但一旦被掌权者的意志所代替,那就不在纯洁了,而是容易被滥用和污染。我对陈良宇的倒掉系列之“论”,目的很质朴,就是表达我对昏官的一种单纯的愤慨情感,本来也无心指望这些小杂感来做什么深度的理论分析。说实在的,我现在还真没这水平和能耐。我倒很希望一些学者从理论上来作出深度分析,以真正写出点有生命力的东西。
但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恐怕在当前还有一定的困难。学者现在的学术研究,其实有时是很无奈的。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都有一个要求,即坚持马克思主义方向,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等,这样一来,即便有高水平的理论决策高手,也不会也不便于触及一些可能对权利监督与制约起着关键作用的问题。舆论导向既在,学术研究如果不能独立,那只好要在这些条框中进行。学者也只好在大方向、大原则下进行研究,学者的研究成果可否转化成对现实政治的有力指导,其实并不取决于学术成果的本身的学术价值。此时,学术价值的评判标准完全不会掌握在学者自身。
当然,对陈良宇这个大昏官的谴责,不影响其为上海的发展及上海人民的幸福曾经做出的贡献,但这已经成为历史;今天,他已经成为一个大昏官,而这一身份正是在其当政期间成就的。对于昏官,我从小就厌恶,现在长大了,我依然痴心不改、涛声依旧。对人民群众之罪人的谴责,我深感责无旁贷。幼稚单纯的心灵,真容不得那些昏官玷污党国、坑害百姓。
多行不义必自毙。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陈良宇,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干部群众解读了这一成语的深刻含义。这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一本生动而鲜活的教材,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人,都应“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这本新时代的好教材。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提高警惕,扎扎实实地把自己定位于人民的公仆、百姓的保姆,不要再趾高气扬地把自己看成“官”了。官瘾太大了,做得太离谱了,弄不巧,就会被群众扒光外衣,变为赤裸裸的混熊了。
2006年9月27日上午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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