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论陈良宇的倒掉
李绍章
【关键词】陈良宇;反腐败;党的组织建设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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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论陈良宇的倒掉
■土生阿耿(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教师、中共党员)
昏官已倒掉,谁的心在跳?纪委查办后,何时戴脚镣?由于我国情况特殊,一些昏官查来查去,没有进入司法程序,最终杳无声息,躲在毫宅睡大觉。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更愿意看到在依法查办昏官的基础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而不能盲目以稳定为借口让昏官逃脱法律的惩罚。对党内腐败官员的依法处理,不会必然殃及社会稳定大局。处理得好,反而会有利于社会系统健康运行。这是我的“六论”一开始抛出来的鲜明观点。
直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看到有谁给他宣判有罪了,中央的决定也并没有说他有罪。媒体所谓的“罪人”之说是一种谴责之说,因为“犯罪”一词不仅仅指法律上的犯罪或者司法定罪,也包括非法律意义上的犯罪。就我的系列文章来说,我也并不只是针对陈良宇,而是由该事件说开去,从党的建设角度入手,感性表达我的一些看法,并且在专门写陈良宇的部分,我一直强调用“昏官”而不是“有罪官”、“贪官”之类的表达。这是一个严肃的事件,容不得马虎和大意。
两夜一昼,连续抛出六篇垃圾评论,并且冠以“土生阿耿博客社论”的自恋名号,以至于有人说我“快枪手”。这一称谓,我有自知之明,现在还远远不敢当,否则我也不会依然站在讲台上教书了。但如果“快枪手”只是乱打乱骂,不管有多快,我都不会赞成。骂人要有根据的,骂人要讲正气的。只要在正气的一边,无论怎么骂,都不为过。有人或许要说,骂得很难听、过火了,也不为过吗?显然,要是果真如此,就已经失去了“骂”这一纯洁概念之本来意义了,因为骂者滥用了谴责的自由。我很佩服人民日报的一些评论员文章,每次小泉参拜一些神社鬼社或者岛内某人要主张台独时,那些社论的语言简直是尖锐、泼辣、犀利,读后畅快淋漓。显然,我还离这个素养还很遥远,但我确信能与他们比个速度,无论是思维速度还是打字速度。只是唯有速度没有质量,仍会落个“狗屁不是”。
我在这个世界上,不大喜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两只眼睛都睁开尚不够用,再劝我很不情愿地闭上一只,这怎受得了。年轻时就搞的很圆滑很世故,我也不大喜欢这种生活方式。
两只眼睛睁得再大,也会糊涂。这年月,有些话题或者思想只能在海边散步时与知己私聊,而不可能在公众场合正式或者非正式地发表。只要稍加注意时下的报章,就会发现:凡是写倒台的问题官员的,通常是在其已免职务前面加一“原”字;如果谁能发现不加“原”字的批判文章,那要么是笔误,要么就是在自己的私人日记里。否则,对现任市委书记、市长之类的高级领导干部一旦公开发表什么“大不敬”的言论,那还了得!于是,对现职领导尤其是党内高级领导干部的评头论足,也只有可能在茫茫大海的沙滩上散步时自言自语,或者说给一辈子都不可能背叛的最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