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到了什么——从超女现象到物权法风波
彭錞
【关键词】超级女生;物权法风波
【全文】
《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鲁 迅
在05年的公众视野里,“超级女生”无疑是人所共知的流行语汇;而在法律、法学界中,物权法当然也是颇具份量的“关键词”。
那么,作为“法律人”,你怎能对它们熟视无睹?沿着这两条具有索引意义的基线,你看到了什么?
一 缘起:全民运动还是精英游戏?
任何进入公共领域的事件,总在或深或浅的层次上关涉着大多数人的生活。或许更多人只是每周在电视前守候几个小时,或在网路上“理性共激情一色”的发表过宏论高见——笔者与“超女”和物权法倒似乎都有些直接的因缘。生长于湖南,笔者于“卧听风吹雨,只读圣贤书”的高三时代,见证了“超女”的崛起;而在进入法学院的第一年,就受教于物权法“风波”的中心人物巩教授。但笔者事前并未料想的是:省内的选秀比赛成为了全国性的造星运动,数个同学签名的一封信被视作中国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一笔。一年多来,无数人对“超女”选举与物权法制定发表看法甚至亲身参与其中,两者由此成为了“现象”,掀起了“风波”。
出身平民或外形“中性”的明星在“超女”现象之前就已存在,人们关注的真正焦点是在于湖南电视台将成名成星的门槛放得如此之低:上至老妪,下至顽童,无论相貌、音色或乐感,均可上镜放声高歌,一圆明星美梦。而传统上,中国文艺界(娱乐界) 的大门只向那些科班出身,或者至少是天资优异而经勤学苦练的人打开。此番“超女”一出,开所谓“全民娱乐”之先河。 文艺界、娱乐界,似乎也一下成为每个老百姓都生活其中的“共同体”。
物权法的制定,毫无疑问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事件,但在巩老师那份公开信之前,它更多只是法学家或法律工作者所关心的问题,其影响范围大抵限定于法律界(含法学界)。但巩老师有关“物权法违宪”的言论一出,社会对此的关注程度便开始急速飙升。媒体对此进行了大量而集中的报道,尤其是无数网民发表了或支持或怒骂的言论,将物权法立与废的社会影响力变得较娱乐事件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境况,在新中国立法史上,似乎只有1954年
宪法制定时毛泽东号召全国人民大讨论才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