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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石头》:与法律无关的“疯狂”?

  疯狂世界的秩序:法律人的信念
  看到片尾我想起了一段往事。重庆是中国著名的“雾都”,一位朋友说过他去雾都的观感,清晨起来,沿着城市的山路散步,越走雾越大,慢慢什么都看不清了,就不敢走了,怕不熟悉路失了脚。待在一个地方百无聊赖地等雾散,也不敢乱动。后来雾渐渐散了,慢慢能看清了。他惊奇地发现,自己身处一片江边的平地,很多人在这里作早锻炼,有一位老先生就在他面前打太极拳,看来已经打了许久了,这老先生就在紧挨他的地方伸胳膊动腿老半天,愣是没有一下太极拳打到他。《疯狂的石头》里有太多活生生的人在做和法律有关的事,然而法律对他们的命运都漠不关心,他们和法律近在咫尺,却没有和法律真正地相遇,就像我的朋友和重庆雾中的太极拳。
  《疯狂的石头》不是一部要讲大道理的电影,如果要去发掘其中的微言大义,可能就成了对这部以恶搞见长的电影的恶搞。但你能在其中读到朴素的道理,对秩序的期待是朴素的情感,对朋友和组织的忠诚是朴素的情感,善恶报应也是朴素的情感。片中有一段细节,电视播报新闻,又有一个警察因公殉职了。这不是一部谴责警察的电影,它无意谴责任何一个真实的人,它只是不经意地记录了当下社会的无秩序。
  疯狂与法律是无关的,生活中更少有这样巧合频出的疯狂。但真实的人是要与法律有关的,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抢劫、行窃、诈骗、绑架、违约和企业兼并,这些似乎都是和法律有关的,然而一部低效率运转的法律机器,永远都和真实的人没有关系。当秩序被破坏时,法律不是一部万能的机器,法律所能做的只是万不得已的救济。如果你签了一个合同,你当然希望对方如约履行,如果要等到对方违约再起诉要求赔偿,很多时候这都是一个糟糕的结果。法理学家卢埃林把这个结果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因为对方违约而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可以更准确地描述为:如果对方没有履行承诺,你可以起诉,如果你请了一个不错的律师,你的证人或陪审团也没出什么问题,而且你放弃了四五天的时间和10%或30%的收入,等上两到二十个月,你可能会等到一个判决,赔偿数目远远低于履行合同所能带来的价值——而这个数目,如果对方有偿付能力并且没有隐匿财产,你可以通过进一步的正当程序得到,还因为延迟贬值了6%”。
  没人认为法律是万能的的,人们可以不指望法律的万能,但人们应该可以指望法律正常的反应,无论自己贫富贤愚,也无论自己哪一种身份地位。一个有人情味的警察、律师或者法官,虽然他们不能满足当事人的最大预期,但却可以在无形中重建一个人对生活的信心,也加速人们重建对这个世界的信心。多一点对人的疾苦的温情,多一点对职业的敬畏,多一点一视同仁的耐心,即便法律在这个世界里能做的事有限,这也仍是法律人应有的信念,它应当永远守护在法律的城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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