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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两年有感

  2.一些行政复议机关没有负起应有的责任,现有制度不能很好约束。按照现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机关在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查后可能做出五种处理方式,分别是维持、责令履行、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但是这几种处理方式的后续责任区别很大。对于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决定,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承担有关责任;对于撤销、变更原行政行为的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则要承担后续的责任。这就造成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行政复议机关会习惯性的选择作出“维持”决定,而现有制度却不能有效地对此进行约束。这应当属于制度设计上的漏洞。除了加强行政复议机关的责任感之外,还应当建立相应的约束制度。
  三、如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两年多来笔者所经手的11件行政复议案件,未出现一起因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满而引起的行政诉讼,很好的发挥了行政复议纠错止争的作用。主要做法是:
  1.层层把关,确保质量。笔者所在单位的各级领导对行政复议工作一贯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案件层级审查机制,即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要经过“经办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分管处长初审—综合处初核—分管司领导复审—司长签报—办公厅复核—部领导签发”这样一个工作流程,实行层层审查把关,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在审查过程中,力求做到全面审查、突出重点。我部在办理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时,都会严格审查被申请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主要事实是否查清,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全面。同时,针对执法中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在审查中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强调程序的重要性,突出对执法单位办案程序的监督。
  2.以人为本,热情服务。行政复议既是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措施,也是行政相对人权利的重要救济渠道。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时,难免存在疑虑,担心行政复议机关会与被申请人“官官相护”,从而使行政复议流于形式。针对这种情况,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对复议申请人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尽可能的提供便利,彻底打消申请人的顾虑,保证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严把程序,恪守公正。一是在具体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复议工作的有关程序规定,尽快办理案件,尽可能的降低申请人的复议成本。二是平等对待,恪守公正。在复议过程中,双方享有平等的复议权利,承担相应的复议义务,任何一方都没有特权。在案件审理中,坚持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以事实和法律作为定案的唯一客观标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进一步推动了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水平。
  4.加强学习,苦练内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根本还是要做好自身能力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刻苦钻研,练好“内功”。一是加强自学,通过网络、报刊、专业著作等方式及时补充和吸收新的知识;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在办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通过集体研究分析案情,实现业务水平的提高;三是虚心求教,就一些典型疑难案件,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及有关高校等的专家学者进行请教和研讨,实现具体工作和理论研究相互结合、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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