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交涉学:一门新的实用法学
鲜江临
【关键词】法律交涉学;实用法学
【全文】
进入商业社会的法律人,即在市场中生存的法律人,一定会和社会权力网络发生关联,也会和各色社会主体发生关系。法律交涉学乃是研究市场法律人进行社会交涉的科学。某种意义上,这是一门律师课程,是关于法律的知识、智慧、经验整合利用的实用学问。“法律交涉学”是笔者的提法,其学科形态有待发育――毫无疑问的是:“法律交涉学”说法是妖野法律人新奇思维的活动结果。
法律交涉学的发达程度,决定了法律维权事业的成就,影响法律市场客户对法律服务的评价;甚直可说,未来法学院的教育水准,也系于此门科学的发达程度。成功的法律交涉会促进权利平衡,比如,某大城市欲以行政措施搬迁化工市场,当地媒体轰轰烈烈地、大词性地报道此举如何利国利民,法律人某江临受化工商会之托撰写给市政府的异议函,据法据理落成小文一篇,致该市搬迁举措嘎然而止。在规避企业法律风险方面,成功的法律交涉可为企业节约百万、千万的费用。反过来说,如果仅仅机械主义地运用法律规范,而不寻求法律规范在社会网络中的意义,法律维权可能发挥不了任何实际效用,无法根本消除社会冲突。
法律交涉学的学科自觉,证明法律学作为一门经验科学本质的回光返照。这门科学的主讲教授,不再来自于书宅,乃是来自于生猛、复杂的市场社会,他们或是经验老到的律师、法官、甚至是操持立法的法律人。他们的讲义,是一个又一个的具体案例――用它们剖析“主体”、“利益”、“文化”、“心理”、“权力关系”等种种影响个案法律交涉成果的社会因素,明确交涉对象、策略、资源配置,指示正确的交涉选择。这门科学将法律规范的学习,仅仅作为部分内容,直接将法律学从知识学演化为一门智慧学。
长期以来,我们匍匐于对舶来法律知识的崇拜,忽视用中国式法律智慧去建构法律正义,法律交涉智慧要么被理解为庸俗的学问,要么被认为不存在。人们可以认定既有法律知识是知识,不一定认同现实法律智慧可转化为法律知识。许多法学院准备好了法律图书、资料的储藏场地,但是也许没有为中国法律智慧结晶体留下一个具备合法性的储备角落。自1980年中国社会建立法律对话与交涉关系以来,那些精彩的法律交涉案例在哪里?――或许没有一个法学院能回答这个问题。当中国法学院的学生们到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机构实习时疯狂性地翻阅案例材料的时候,作为法律交涉学的倡言人,我知道他们处于一种知识缺氧后的自我弥救状态。法学学生们对法律交涉过程观摩的渴望,证明了“法律交涉学”在法学院的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