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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论文”也要有答有辩

  徐教授还提到:“关于看论文,一般只需稍稍翻一下即可发现质量如何”。我想,这对于高水平的教授或者专家来说,自不成问题,不用说教授级学者,就是我等非教授级学者,在有些论文上也不是不可以做到。问题是:我的研究结论是从整体上着眼的,在我不能保证所有的答辩委员能够达到这个境界之前,我只好在整体意义上主张或者提倡答辩委员“认真阅读答辩人的论文”了。以我的思维方式,我绝不可能主张答辩委员用“经验”而不是“认真阅读”来评点论文。那样会容易带来误导性,壮大了部分“经验不足”或者“能力不强”的答辩委员的“亵渎胆量”,甚至助长了论文答辩中的“走马观花”色彩,从大处说,反而不利于踏实学风和师风的扭转。
  我非常赞赏徐教授提到的“能够发现好论文,是非常高兴的事情”,我想这是有良心的答辩委员的一种共同心愿。我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有些答辩委员不是您这个良好的心态,而是在看到高质量论文时“气得要死”,认为“学生超过了她/他”,于是在答辩会上讽刺挖苦,千方百计地打击,甚至嚎啕大哭,让答辩场面很是尴尬!嚎啕大哭的答辩委员,我在调研中只遇到一例,但讽刺挖苦的答辩委员却遇到过不少。而徐教授认为,一般也不存在我所说的剥夺答辩人的“辩”之机会的情况,并由此认为我说得有些“夸张”了,并解释说“无非是答辩委员有些批评而已。对于多数学生而言,把这个机会理解为一个学习过程,更为恰当些”。关于此,我并不认为是在“夸张”了,而是或许徐教授把问题给“缩小”了。就这个问题,我在《论文答辩岂能只“答”不“辩”?》一文中对答辩委员和答辩人进行了浅薄的心理分析,并且生怕有些答辩委员招架不住,我还在写完这一部分之后在文章中自我嘲讽道我或许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在事实上,确实有答辩委员剥夺答辩人“辩”的权利和资格。徐教授或许没有,但有教授确实这么做了。况且我在文章中也没有整体否认,始终强调“有些”。
  事实上,即便是我“夸张”了,我也认为,作为一种呼吁文章、呐喊文章、批判文章,“夸张”一点并无不当。恰恰相反,我还以为对问题的揭露就应该“夸张”一点。如果轻描淡写、蝴蝶点水似的,不痛不痒地点一下,这根本就无济于事。如果社会问题的危害度是5的话,我们必须把它描绘为10,才有可能引起当局(当事者)的注意并反省;如果我们只是把它描绘为5甚至缩小为1、2、3,那么,即便骂了也是白骂。试想,即便我们把5骂为10都没多少希望改变,更何况是骂为1、2、3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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