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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的法律教育(下)——北京大学法学院2005年新生讲座

  我们让这位女同学(提问)。
  主持人:不好意思,打扰一下,由于我们的时间关系,所以说这是最后一个问题。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私下里和我们贺教授再讨论。
  贺教授:我想,可以稍微简洁的,两个吧。你简洁一些。
  同学:好。刚才两位都是硕士同学,我是05级的本科生。所以我问的问题没有这么深奥。但我认为我的问题对于我们很多同学来说有着普遍性的意义,就是关于出国的这个问题。从我个人角度来讲,我对于出国的认识经历了两个变化。一个就是我之前认为,出国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中国的法律体系和国外的法律体系有很多很多的不同。但是后来在读了《南方周末》这类刊物一些海归派的学者写的法律知识传播这样一种文章后,我感到了法律的神圣。我就重新思考出国学法律究竟有没有必要这样一个问题。就您个人的经验来讲,抛除经济和未来发展的这些其他的因素,仅仅就从对法律这门学科的学习,对于我们国家,我们去学法律,建设我们国家这个角度来讲,究竟有没有出国学法律的必要?
  贺教授:好,谢谢你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那么容易回答。主要是我不能够,关于人生的规划方面的许多因素,不是一个老师完全能给替代的。我相信你只是想听一听我的看法。那我的看法的局限性还在于我是一个土鳖,不是海归(笑)。尽管有机会出去,但多数机会是出去转悠转悠,并不是很深刻地理解,没有通过那种在国外的学习来很好地去领悟他们的法律教育。但你说得也非常重要就是说,有许多人,他们通过在海外的学习能够有一个对法律知识更深刻的领悟,这种情况是有的。但是,不知道你读过《围城》没有?《围城》里边儿钱钟书先生说,在中国,学中文的人需要到国外去留学,学法律的人基本上不要出去留学了。因为学中文的需要拿洋牌子来吓唬人,而学法律的人即使在国内学业是彻头彻尾的洋货,学的就是西洋的东西。所以你本身在国内读也就是在留学了。(笑)我是说实际上在本科阶段就留意去读一些,现在出版的原版的影印的书越来越多。比如说美国的West Publish Co.的那套硬壳丛书。那套法律丛书是美国法学院学生必读的书,考试也非常重要。它在国内出版了,花不贵的钱就能买得到,你可以读。而且对中国的学生,事业也不应该仅仅局限在美国的这个有关的东西上,比方说有没有同学你很想学德语,同时了解一下德国的法律的情况?实际上就中国的民事法律的体系来说的话,可能受德国和日本的影响更大。这样你的知识就有一种恰当的分布。你具有一种世界视野。歌德讲这世界视野非常重要。你的视野相当开阔,那么你通过各种不同知识的涉猎和某些方面扎实地阅读来培养一种良好的鉴别能力,判断力。判断力可能比你在某一个领域内研究的精深的(东西)可能更重要。所以我想,在我看来出不出去,对于一个人,比方说你要走学术的道路,也许并不是那么重要。关键在于你的四年是不是能够有效地去利用。这样的话你到了第三年的时候你也许会有一种自己的判断。我想到时候你到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可以再交流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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