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美国公司财务会计体制的重大变革——对《索克斯法案》的一个评述

  上述规则将给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方式和竞争格局带来深远的影响。考虑到会计职业组织规模不一,中小事务所应对变化的能力参差不齐,《索克斯法案》责成各州监管机构自行决定相关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在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登记的中小事务所,同时要求美国审计总署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等的调查研究。 
  三、加大公司对财务事项的管理责任 
  编制并公布财务报告长期以来就是公司管理层的法定义务,但是相关的法律责任并不明确。当公司财务报表出问题时,公司管理层与进行审计的会计师往往互相推卸责任。《索克斯法案》创设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对财务报告的保证义务,从而理顺了财务会计事项上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高级管理人员的保证责任 
  公司首席执行官和财务总监必须对呈报给SEC的财务报告“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法,以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予以保证。若违反此项规定,可被处以5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或判处入狱5年。此外,如果发行证券公司因不当行为引起原始材料与证券法不符而被要求重编财务报表,公司首席执行官与首席财务官将被没收奖金、红利或其他奖金性或权益性酬金。 
  2、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责任 
  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负责选择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付费标准。 
  3、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而充分的信息披露是美国证券监管的基本思路。《索克斯法案》进一步强调公众公司的实时披露义务,特别是及时披露导致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同时,公司财务报告必须反映会计师事务所做出的所有重大调整,年报和季报都要披露所有的重大表外交易,以及对现在或将来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与未合并实体的其它关系。 
  四、强化SEC对公司会计事务的管理权限 
  安然事件暴露出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准则(GAAP)缺乏应对迅速变化的商业环境和金融创新的能力,也引起各界对SEC在其中所扮演的消极角色的不满。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赋予了SEC制定会计准则的权利。但在实践中,SEC只针对其监管的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和规范,与生成、编报财务报表有关的会计准则的制订工作早在1937年就转授给会计职业界——美国会计师协会。1971年后,会计准则制订权被移交给相对独立的、但主要由会计专业人士组成的民间准则制订机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SEC仅对这些会计准则保留最终的否决权。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于表外项目、资产证券化、SPE、经营者期权等交易的会计处理反应迟缓,过于屈从大公司以及大会计师行的意愿,被认为是当前美国公司财务操纵普遍化的一个直接原因。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