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为什么国会没能帮助泰里 夏佛的父母

  再次,国会冲击了(或者可以说是侵犯)以宪法为根据的植物人患者自己拒绝继续维持生命医疗救助的权利。这项权利是美国最高法院在1990年Cruzan 诉 密苏里健康部一案中确立的,Cruzan患有越战战后综合症(PVS),处在类似于夏佛的植物人状态。
  在这里要声明一点,州法律规定夏佛的丈夫迈克 夏佛为夏佛的监护人,法院也以宪法性判决确认了迈克监护人的身份,所以迈克的意愿—拔掉夏佛的进食管—可以推定为夏佛自己的意思表示,而此时的国会却在阻止夏佛这项重要权利的行使。
  除了这三个严重的问题,国会的行为是极其不负责任和残忍的。它不负责任地迫使联邦法院陷入了一场充满着感情和政治离间的斗争之中,并且残忍的违背了夏佛自己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联邦法院不可能给予夏佛他们所追求的救济。民意调查显示,大部分民众认为国会无权干预夏佛事件,认为这种疯狂的紧急立法行为并不是出于一种怜悯,更大程度上是一种政治作秀行为。现在我们站在联邦法官,甚至是在佛罗里达的州法官,更或是联邦第11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还是直接受夏佛案立法影响的最高法院的法官而不是普通市民的角度来审视国会的行为,国会的立法行为看起来不仅仅是一场政治秀,而是用令人震惊的极不公平的方式来推卸责任。
  举个例子,让我们看一下佛罗里达中区(国会授权夏佛的父母提起诉讼的法院所在地)的联邦法官的观点:通过一部合宪性存在着很大疑点的法案,国会把法学家置于了感情激烈的,甚至是带有潜在危险的道德大辩论之中。即使是在最佳情况之下,法官们对涉及生死的案件都会感到倍受折磨。真得感谢国会,从此联邦法官可以依据这项紧急立法来决定夏佛生存,还是死亡。法官们在前所未有的社会关注和舆论压力下作出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无论结果怎样,他们都会被失败的一方(或是单纯的人)攻击为心智败坏和道德沦丧。
  当务之急,联邦法官面临两个选择,一方面,他可以下达初步命令重新插入进食管,如果法官这样做,他就会因在夏佛案中受指控而深深的自责。首先他得为国会赋予他这样的权利找到宪法依据;其次,如果这个谣传使州法院的判决无效的立法真的符合宪法,他必须从头反思围绕着夏佛的健康状况和她关于生命维持医疗干预的意愿的所有事实问题。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