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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的趋势——世界与中国

  提问:立法质量对宪政的实现和保证是很有影响的一面,我们基本法是由人大制定的,其他法律由人大常委完成,但3000名人大代表,分子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背景,有不同的文化水平,我想问,在这种多元化的结构组成中,如何保证立法质量?他们中相当部分也许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律教育,您刚刚说的司法制度在这方面又能发挥什么作用?
     
  贺卫方:西方国家的代表是由人民自己产生的,而不是被指定的,而且选民在选的时候,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考虑:这个人做律师做得挺好的,他代理的一些案件都胜诉了,就觉得他不错。律师往往就会被他们选成自己的代表。所以美国国会中,律师出生的人一直不少于一半,这种结构就使得立法人在立法机构中占的比例很高,在立法的时候也好,对政府的监督也好,就显得非常有力量。但是我觉得立法议员背景的多元化本身不是问题,重要的是这个多元化的议员要是由人民选出来的,这样他就有动力参与到这个过程之中,大胆的发表自己的看法,这是最重要的。
     
  提问:请问您对中国的法律人走向政治的情景有何看法?中国的法律人能否成为中国政坛的一支重要力量?
     
  贺卫方:现在,中国的法律人中有一些人已经成为中国政治领域中比较受注目的人物,比如说河南省委书记李克强先生,他是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的,77级的,现在是中国的一个一亿人口的省份的省委书记,一把手;团中央的第一书记曾强先生,也是我的老同学,西南政法的毕业生,现在做团中央第一书记,在政治舞台上已经是比较重要的人物了。**同志也曾经在一次会见中国法学会的代表的时候提出一个问题,他说:我见外国的领导人,左一个学法律的,右一个学法律的,怎么都是学法律的,你看叶利钦是学法律的,他老婆也是学法律的,克林顿不仅自己学法律,老婆也是学法律的,德国总统学法律的,台湾的“阿扁”也是学法律的,这念头学习法律的人怎么那么容易当领导呢?我要说,像美国的行政第一把手——总统,从历史上看,一半以上是律师出生的,这跟他们的选任机制有关系,他们要到处去演讲,搞法律的人都是“三寸不烂之舌”口才好,能把黑的说成白的,讨得选民的欢心,然后当上总统。政治的基本形态没有改变的时候,即使是一个学法律的人,在这样一个政治空间中,到底能够多大程度上发挥他法律的职业的特色,也是大可质疑的,所以我并不盲目乐观到想象:如果这几个人当了总书记,我们的整个形势会有一大突变,这不大可能,但是“量”的变化也许是值得期待的,我自己当然希望搞法律的人能够越来越多的进入到政坛中,“牺牲他一个,幸福10亿人”!(掌声)确实,搞法律的人有一种规范意识,但现在有人批评说,越有规范意识的人,越是容易钻规范制度的漏洞,这种情形也有,但是我觉得总体来说要不断的推动,建立一种他们钻不了漏洞,只能严格要求规范办事的规范,这才是最重要的。
     
  提问:请您评价一下现在民众的宪政意识如何?在中国民众现在的社会环境下如何培育民众的宪政意识?
     
  贺卫方:有些人说中国老百姓素质不高,如何,如何,但是我认为中国老百姓的素质够好了,素质不好的是官员阶层。宪政意识说起来很抽象,但实际上很简单,就是跟自己有关联的事物,我要我有机会去知道,有机会去参与,不能说对我们生活很有影响的事情,我一点都不知道,凭什么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有一个选择权给老百姓自己,这就是民主。比如说查帐,我的钱被你收走了,但是钱是怎么花的,就这么从我身上拿走了,拿完了以后愿意怎么花就怎么花,愿意怎么挥霍就怎么挥霍?!那怎么行?!这样的政府是不对,我有权查!宪政其实就是针对这样的具体问题,我相信老百姓的素质不是这么低。过去思想家说,不同的政体有不同的支撑因素,支撑专制政体的最重要的一个品格是恐惧,威胁,专制政府如果没有了恐惧,就没有办法生存,贵族政体支撑性的因素是荣誉,而民主政体的支撑性因素是公民的美德,公民参与政治,愿意参与在政治生活当中,这是美德,也是政体的一个重要性的基础。公民的美德是如何焕发出来的?在西方国会的审议过程当中,经常有一些演讲,这种演讲经常有一种非常激动人心的东西,当然他们也经常诉诸于上帝、宗教,但是平常中间也有许多公民美德的东西,互换人民关注政治、关注政治的生活、关注政治弊端的废止,这都是使得一个国家政治形态不断改变的因素。所以我说,民主化的社会才能够真正的让公民的美德通过政治的参与来不断的焕发出来,使得一个国家变得越来越高尚,越来越伟大。越不参与,公民“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所有的人都不关心公共生活的时候,这个国家就没救了。我们必须要建立这样一种良性的循环,人与人之间在长期专制形势下养成的“遇事缩三分”,“祸从口出这样的观念,需要我们鼓励更多的人民发表直率的看法,对政府大胆的进行批评,越鼓励,说的人就越多,说的越多,制度的演进就会有更大的智慧的进入,这样政治制度就越来越开明,就是所谓的政治文明,也就是文明的政治,不野蛮的政治,然后逐渐走出恶性循环。
     
  提问:说到民主和宪政,当局就说中国人落后,文盲多等等,但非洲、印度比中国更落后,但是民选了,你怎么解释?
     
  贺卫方:我觉得你说的就是解释。不是中国老百姓的宪政意识不够好,是领导的宪政意识不好。
     
  提问:你认为中国司法独立的最大障碍在哪里?你认为是否应从一个领袖、一个政党、一个真理的改革开始?
     
  贺卫方:我过去一直想到从边缘开始,而不是从敏感的部位开始。我小时候看样板戏,在座的跟我年龄差不多的朋友,可能都知道以前有一个样板戏叫《智取威虎山》,说威虎山上有一个坐山雕,很难攻打,解放军想打就是打不下来,后来他们去找猎户老常,猎户老常说,后山还有一条小路。后来果然是走了后山的这条小路,把坐山雕给端掉了。后来,我就一直企盼着中国司法改革成为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后山小路,司法的改革是不敏感的,提高法官的素质,改善程序的设置,程序更加开放,法院应该说理,双方的平衡,律师的参与等等,怎么说都没有风险的,说得再天花乱坠,政府说司法是应该搞体制改革了,但是说归说,就是不行动,这是一个问题。但是我自己相信,通过这种程序性的变化、技术性的改革,最后能够成为一种政治性的变化。所谓的政治是什么?政治就是统治合法性的格局,人民愿意服从谁,人民信贷哪个权利,这就是政治,在政治里面这些不是一尘不变的,司法越来越公正,司法的正义越来越能够实现,我们希望看到的那一幕场景居然发生在了北京、上海、广东,或者说一个很偏远的地方,法院天天在伸张正义,这个时候,人民不信赖法院也难!这个时候,政治权利就转移了!(笑声)
     
  那个朋友举了一个我在网站上说的一句话:“Nothing is impossible”(没有事情是不可能的),谢谢!有人评价孔子的那句话,叫做“知其不可而为之”,这样政治的格局就会发生变化,我们逐渐会走到这一步。可能这种想法来得太单纯了,我感觉现在似乎有一点点幼稚的是,如果不像毛主席教导我们那样的“两条腿走路”,如果不像小平同志教导我们那样的“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就是说推动司法改革的同时,不能够忽略政治体制的改革,宪政体制的改革,如果不这样的话,我们没有办法取得司法改革的成功,因为司法的独立、司法的公正离不开一个大的环境,这个大的环境就是我们的政治环境,所以,我现在更倾向于“两条腿走路”,“两只手都抓”,我也希望大家都参与到“两手都抓”、“两只手都要重”的状态之中!好!非常感谢大家精彩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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