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与战争
战争的本身就是令人恐怖的,所以,战争不可避免地具有恐怖性。战争具有恐怖性,一方面是由于战争行为会造成对于社会和个人的极大的伤害,不仅参与战争的人员(尤其是战斗人员)会伤亡,战争播及地区的平民及其财产也会受到伤亡和遭受破坏,回顾上一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中死了那么多的战斗人员和平民百姓,至今难免令人心生恐怖之感;另一方面是因为战争过程中,战争的双方或一方会选择施行恐怖行为,以给战争对方及其社会造成恐怖效果的方式作为自己取得战争胜利的途径和手段。侵华日军在中国都城南京屠杀市民30万,在华北扫荡时实行“三光”政策,美国在反日战争中于广岛、长崎投下原子弹,在侵越战争中实施地毯式轰炸,都是以实施恐怖行为,制造社会恐怖效果,来谋取战争的胜利。
“9·11事件”发生,西方的本能性反应,是认为某一或某些敌对国家或敌对势力向美国甚至整个西方世界发动战争。为什么布什和布莱尔都异口同声地认为是发生了战争,要号召全世界民主国家“共同战斗(fight together)”,“向恶魔(evil)”宣战?因为他们感受到了与战争同样的恐怖。恐怖行为并不一定是战争,但它与战争一样能令人、令社会产生恐怖感。这从反面说明,战争是恐怖的。正因为战争是恐怖的,所以不少国家、组织以至个人选择以战争作为制造社会恐怖的手段。二战以来,美国的一系列对外战争都可以说是以战争作为恐怖手段,迫使被战争国家、民族或组织屈服。美国以战争为恐怖手段胁迫对手屈服的战略,有时失败(如在朝鲜和越南),有时成功(如在海湾和科索沃)。以战争为恐怖手段胁迫敌对国家屈服,可称为战争恐怖主义。应该说,战争恐怖主义是典型的国际恐怖主义的一个种类。
从战争具有恐怖性到以战争作为制造恐怖的手段,这其中既显示了恐怖与战争的密切联系,又反映出恐怖与战争的不同性质。恐怖可以与战争无关(前文已述),也可能是战争的一种效果。恐怖主义可以不涉及战争,也可以利用战争甚至采取战争的方式。另一方面,战争也可利用恐怖,即以恐怖行为为手段来进行战争。战争与恐怖相结合的极致,就是恐怖主义战争。
恐怖主义战争是由恐怖主义者发动的主要以恐怖行为为手段的战争。“9·11事件”发生后,美国、英国认定这是恐怖主义者发动的一场战争。如果这种说法成立,这场战争的性质应该就是恐怖主义战争。正因为美英认为“9·11事件”是恐怖主义者发动的恐怖主义战争,所以他们称自己发起的反击性战争为反恐怖主义战争。今天,占优势的舆论认为,恐怖主义战争是非正义的,而反恐怖主义战争是正义的。④ 如何评价战争的性质是否具有正义性,这涉及正义观的问题,而且关于战争的正义观是一个非常复杂、难有定论的理论问题,本文无力展开论析,在此只能略而不论。这里想说的一点是,如果恐怖行为或恐怖主义只是服务于战争的手段,恐怖行为或恐怖主义的非正义与否就应该依据战争性质的非正义与否来确定。所以,美英将“9·11事件”宣布为恐怖主义战争,就增加了这一恐怖主义袭击事件本身是否非正义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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