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述问题,学者们提出了一些建议,但具体的规则还有待司法实践来明确。
四、合伙人利益与债权人利益的平衡
由于合伙没有最低资本的要求,在解除了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个人连带责任的情形下,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就成为《有限责任合伙法》中令社会公众最关心的问题。英国把这个问题主要留给了《公司破产清算法》,而美国各州的规定则通过建立替代性的赔偿资源、限制合伙分派,来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1、建立替代性赔偿资源
(1) 强制保险
美国德克萨斯州有限责任合伙法规定,有限责任合伙必须建立10万元保险金,以作为合伙人个人连带责任的替代物,首开有限责任合伙为债权人建立替代性赔偿资源之先河。随后,各州对保险的金额要求逐渐提高,例如,特拉华州将保险金额增至100万美元,个别州甚至达到1500万美元。
也有些州采取按每个合伙人或单项业务进行保险的做法。例如,哥伦比亚特区规定有限责任合伙建立的保险金额不低于每个合伙人正常购买的保险金额,最低为每人10万美元。新泽西州则要求按每项业务来投保,保险金额从1万~10万美元不等。
(2) 设定独立财产或基金
如果合伙无法购买到保险,或者保险单所提供的保险范围与有限责任保护的范围不一致,合伙也可以通过拨定一项独立的财产,或者设定一项基金对债权人提供保护。按照德克萨斯州的模式,有限责任合伙应设立10万美元的独立的基金,以偿付经法院判决的、但受有限责任保护的错误、不作为、疏忽、不合格或轻罪下的赔偿。该项基金只能采取以下几种形式:(1)存入信托或单独银行帐户,银行存单或美国政府债券;(2)银行信用证或保险公司担保债券。[9]
英属殖民地——泽西岛的《有限责任合伙法》,则要求有限责任合伙将一张500万英镑的负债证书或担保书交给一家泽西岛银行或者保险公司保管。当债权人因向合伙行使债权不能而需要清算合伙时,银行或保险公司就将该负债证书或担保书交给债权人。
2、分派限制
尽管合伙法一般缺乏
公司法下的资本维持原则,但是,美国有些州的LLP规则依然对合伙的分派进行了直接的限制。例如,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规定,合伙不能偿付到期应付债务时,或合伙资产数额不能偿付应当偿付的合伙内的优先权时,不得进行分派。明尼苏达州和北卡罗来纳州则直接将
公司法的利润分配规则适用于有限责任合伙。
限制分派的对象是合伙的利润,而不是对合伙人的正常的劳务报酬的支付。这是在合伙传统的帐户制分派方式——即合伙人不计劳务报酬,而是按照帐户中的盈余来进行分派——下很可能出现的一个问题。为了避免对合伙人的基本经济权利的损害,设置了限制分派规则的州LLP立法,一般都将合伙人在合伙的正常营业过程中,作为合伙的雇员参与业务经营而获得的合理报酬,或因提供财产而获得的常规报酬,作为分派限制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