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文明之公共资源的本质,必然要求社会公共机构的话语和行为方式的人文化、规范化。公益语言的使用与行政及社会文明的成熟度密切相关。笔者在京城某处老年活动场所看到如下一幅标语:“老年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且拿来分析一下——标语的描述对象是老年人,在中华传统文明的语境下,公益性的文体想要表达的是全社会对老年群体的尊重和关心。然而,从“宝贵财富”的界定上我们可以感受到明显的功利价值判断,并且这种判断句式充满了等级意味的自上而下的权力化语气,而非平等对话者的关心或者尊敬。这是缺乏人文关怀精神的氛围中一种价值判断标准的泄露。换一种视角,在剔除功利化的价值判段之后,设想你我都已经年老之后,把那个老年人从潜在的“他”者替换成“自我”呢。或许我们的社会正需要基于另外一种视角的温情口吻。
人文精神将促进社会公共生活中礼节的复归与新建。当代中国秩序文明的新结构,当然要继受历史传承。不过对民族文化复兴过程中的古人所谓之“礼”,应该剔除基于社会地位、地缘、亲缘标准而形成的等级差别。这种等级差别,是几千年的中华古文明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历史上固然承担过重要功能,但与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不相容。
关于道德的底线
法律是秩序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建构手段,但非唯一。甚至从行为规则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数量上来看,法律规范也非最主要的。道德性规范覆盖了大部分社会关系领域。法律表达的应该是一个社会的道德底线。
2002年4月20日,在旅法中国科技工作者协会法律经济分会组织的《解构与宽恕,德里达的“宽恕”思想》的研讨会上,刚刚陪同德里达先生结束中国之行的报告人张宁女士谈到这样一个哲学史学上的论断:西方文化的主流传统是形而上学的.它体现为西方哲学围绕基督教的抽象思辨的发达。中华文化主流传统则关注形而下的。表现为在具体的社会结构(世界、国家、家庭多层级的单位结构)中对伦理价值的非常关注。
或许东西方文化主流传统的不同路径,导致两种文化语境下对道德规则底线的坚持与突破的不同社会实践。弥漫于当代中国整个社会层面的信用危机、道德危机、社会秩序文明诸危机的深层根源在于深刻的信仰危机。萧瀚先生说:“中国人在历史上就没有以正义观念为核心的民众信仰基础”,“于是这个时代,没有任何事物可以让中国人感到神圣,也没有任何事物可以让中国人感到敬畏。”〔5〕殷鉴不远:文革,一个经典的群体性反秩序文明的标本就在约四分之一世纪的近处辐射着冷冷寒光。“文革疯癫”作为一种现代中国社会症结,构成了民族基因中反秩序化倾向的一个颠狂源头。
由于基督教信仰作为现实社会对话者的长期存在,现代西方人在面临个体道德抉择时,基于宗教敬畏心理,在法律、社会规范控制范围之外依然会受制于宗教信仰设定的伦理底线。类似于基督情节的本土宗教性伦理底线当然是存在的。例如:国人潜意识中的本土原始世界观中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佛教所谓的因果报应、转世轮回理论;儒家学说中内圣外王的个人内在修养追求等等。这“天”、这“因果”铁律、对古代圣贤的信念与西人基督上帝属于同一层级的伦理监督者。不同的是中西两种传统的命运。近现代以来,历次社会革命基本摧毁了我们传统信仰的原始生态。而伴生市场经济的滔天功利主义巨浪而来的新生伦理秩序,由于缺乏时间与实践的砺炼难以迅速形成新的传统。然而,我们看到:在秩序文明的图谱中最后的审判者是伦理道德;最后的秩序防线是我们内心的虔诚信仰。如果我们的主流社会缺少虔诚基因,秩序文明终究只不过是一个镜花水月的梦境。
“明月楼高休独倚”,两百多年后的范文正公如此劝导酒中仙。本篇三题莫非凭栏吴钩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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