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年,1999年是政府上网年,而2000年则是中国的“互联网年”。
为了利于我国电子商务的深入发展,维护商家利益,并拓展域名资源空间,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域名资源的需求与供给方面的紧张情况,并减少关于域名的争议,CNNIC于2000年初正式推出了“中文域名”实验系统。该中文域名系统的顶级域名默认为“中国”,用户在使用中文域名时可键入“中国”,也可以不键入“中国”。若联想集团的中文域名注册为“中国.联想集团”,在使用时直接键入“联想集团”就可以找到联想集团的网站。该系统的基本设计思路是提供一个外挂系统,放在域名服务器中已有的英文域名系统之上,由该系统将中文域名翻译成英文域名,然后再由英文域名系统负责从域名到IP的解析。
在CNNIC推出中文域名实验系统后,迅速出现了“抢注”场面。据CNNIC的统计,中文域名第一天的注册量(3.6万)就相当于前5年国内英文域名(以“CN”结尾)的注册总量。可以说在对待中文域名注册上,企业表现的出奇的狂热。其中主要原因就是,相对于英文域名而言,中文域名在中国无疑更能体现商家的商业价值。中文域名注册的火爆场面,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人们域名意识的增强和对中文域名此种无形资源的认可。但中文域名在中国是新生事物,它的法律性质我国新《
商标法》中也没有加以界定,在注册域名和他人的商标权产生冲突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可以说在我国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虽然为了保护中文域名资源的合理分配,保护知名企业的权益,CNNIC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2000年11月1日出台了《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但笔者经过分析认为这些对于调整中文域名与商标权的矛盾和冲突是远远不够的。
二、中文域名的法律性质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企业也越来越重视网络在其贸易发展中的地位,而客户、消费者通过企业网站与企业发生直接经济关系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域名作为在网络上找到企业网站的唯一途径,它的经济价值越来越被商家所看重。同时,不同的域名则意味着不同的企业设立的网站,从而使得各个企业特别是提供相同或相似商品或服务的企业相区别。中文域名的出现,则使中国消费者与企业的网上联系更为直观,从而企业域名作为“商业标识”的特性也显得更为清晰。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互联网域名及地址的管理:知识产权问题》的最后报告中也说:“正因为域名易于记忆和识别,它便有了更多一层的功能:商业或个人标识......域名的更多一层含义往往是与企业或其产品、服务的名称或标识相联系。” 从客户和消费者角度来看,由于受传统文字商标标识的影响,自然会将中文域名的名称与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名称直接联系起来,从这种意义上讲,中文域名更是企业的一种无形的商业价值。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1997年3月26日为召开第一次域名问题咨询会议而发布的备忘录《与商标及互联网域名有关的问题》中提出:“在互联网上使用某个二级域名,一段时间后肯定获得公众的认知,从而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 这种价值将使域名本身产生某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权利,甚至有可能被用来对抗其他知识产权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