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债权转让中银行保理商既有提供融资的义务,也有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银行保理商收购价格应是发票金额扣除如下费用后的净额(即融资的额度):出口商按合同规定给予进口商的回扣、佣金和折让,根据贴现率计算的贴现金额,保理商的管理费用(即保理费用)。保理费是出口商箱保理商必需支付的费用。出口保理商有权按照自行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出口商收取保理费用,并可以受进口保理商的委托代其收取保理费。保理费用的标准应该在保理协议或者附件中约定。保理商收取保理费用或代进口保理商收取保理费用,原则上应在收到国外付款时逐笔扣收。扣费时出口保理商可视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1)如进口保理商在货款中直接扣收了进口保理费用,出口保理商仅扣收自身的费用;(2)如进口保理商的费用要由出口保理商代收,出口保理商除扣收自身费用外还要代扣进口保理商的费用。卖方对已转让给进口保理商但却发生争议的应收账款仍负有支付相关保理费用的义务,即出口保理商有权从卖方账户中主动扣款或采取其他办法强行收款,以收取进口保理商费用。
第六,调整保理关系的法律比较复杂,而且法律冲突的发生是经常性的。由于国际保理涉及的当事人比较复杂,尤其是国际双保理机制下,当事人包括了出口商、出口保理商、进口商、进口保理商等,因此保理协议的法律选择问题是无法避免的。即使在特定的保理协议中当事人已经约定了适用的法律,但是仍然可能存在其它相关的法律冲突问题,如分属不同国家的当事人缔约能力,通常需要依据不同的法律来确定。
二、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国际保理业务既涉及了进出口商之间的买卖法律关系,又涉及到出口保理商和出口商之间的保理关系,还涉及了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的法律关系,这些关系都可能影响到银行保理商开展保理业务的风险大小及其控制问题。同时,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人员对国际保理业务相关的惯例和规则尚不熟悉,国内有关国际保理业务的法律和监管规章仍然呈现空白状态,因此银行保理商了解国际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极为必要。从国际保理业务开展的实践来看,银行作为保理商应关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所购买债权的合法性风险。
债权本身的合法性,不仅是合法转让债权的基础,而且是保理商依法实现债权的前提。基于此,银行在接受债权转让前,应该就债权的合法性进行分析。尤其是我国商业银行在从事针对国内企业的出口保理业务时,更有必要注意该问题。因为我国有许多法律和监管规章约束出口商出口交易的合法有效问题,诸如是否有出口权、是否超越经营范围等都是甚为关注的问题,它们直接影响到债权的合法性,也制约着债权转让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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