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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与我国刑事检察改革

  ⒊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注重相关技术人才的培养,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提高刑事检察业务的科技含量。近年来,虽然科技强检正在迅速发展,但一些检察院出现检察技术在刑事检察工作中的应用范围不广,检察技术的作用发挥地不充分,在查办案件、庭审方式改革、法律监督等刑事检察工作中没能广泛地应用计算机网络系统、案件管理系统、视听系统、多媒体演示系统等检察技术及运用高科技设备于案件侦查。出现了技术设备购置回来后,由于人才、配套设施不到位,长期闲置,得不到应用,这些问题应值得我们重视,如果解决不好,科技强检将成为一句空话。
 
  四、加入WTO后,为推进刑事检察改革所应采取的对策
  加入WTO后,将使我国刑事领域可能产生巨大的变化,执法的方式、手段、制度及执法观念等都将发生深刻的变革,因此,为更好地推进刑事检察改革的深纵发展,适应“入世”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的客观需要,应着重采取以下对策:
  (一)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机制,是确保刑事检察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组织保障。刑事检察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必须依靠坚强的领导系统作保障。实践表明,刑事检察改革不仅涉及到每一位刑事检察干警的切身权益和前途,而还涉及到刑事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当改革中出现一些具体、复杂的难题时,就必须领导抓,抓领导,即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院党组、分管检察长应及时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保证改革方向,以促进改革向纵深方向迈进。近年,我市检察系统在刑事检察改革方面的探索进展比较顺利并取得显著成效,关键是各级院领导高度重视,形成了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专门指导,职能部门具体实践,大胆偿试,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为深入、扎实、有效地促进刑事检察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必须健全科学、规范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着力提高刑事检察人员整体素质,努力掌握加入WTO后做好检察工作的本领,是推动刑事检察改革的基础保障。坚持突出重点环节、适度超前、逐步完善、便于实践操作的原则,以执法中的薄弱环节为切入点,并根据“入世”后形势的发展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使各项刑事检察工作有章可循,这是科学管理的重要法则,也是挖掘岗位潜力、提高办案效率的基本途径。
  入世后,由于犯罪类型及表现形式的变化,对刑事检察人员的素质提出较高的要求。因此,必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复合型刑事检察队伍。首先,转变执法观念,清除原有保守与狭隘的旧执法观念,树立新的刑事执法理念,积极适应加入WTO后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其次,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制度,从人力、财力、时间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提高刑事检察干警业务综合能力及熟练运用相关检察技术的能力,积极造就一支能适应入世后形势发展所需要的专家型、复合型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办案骨干;第三,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为指南,加强刑事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积极转变思想、工作及生活作风,构筑坚固反腐堡垒,自觉维护刑事检察队伍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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