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法权自由的底线与实质自由的目标
任赜
【全文】
自由主义:法权自由的底线与实质自由的目标
——从两对英文概念Freedom/Liberty和Liberalism/Libertarianism谈起
任赜 美国伊里诺依州立大学芝加哥分校经济学博士
摘要:本文分析自由主义的两个基本概念“法权自由”与“实质自由”的涵义、价值观及实践意义。着眼于中国思想界的“主义”论战,文章概述自由主义的演化和内部流派,回答“自由主义是什么”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比自由主义与其它主义,回答“自由主义不是什么”的问题。全文的主线是:法权自由是自由主义的底线,实质自由是自由主义的最高目标,消极自由主义牢牢地看守着法权自由,积极自由主义谨慎地、理性地、渐进地追求实质自由。
○问题的提出
这篇文章的发端是笔者碰到的一个语言上的困难,即如何用中文表达两对英文概念:自由(Freedom)与自由(Liberty),自由主义(Liberalism)与自由主义(Libertarianism)。先看表达“自由”的意思的两个词。各种英文或英汉词典都把它们列为同意词,一些作者明确说明在他们的学术著作中这两个词可以互换,但是这两个词是可以有实质性区别的。试看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替亚.森(Amartya Sen)的著作《Development as Freedom》(试译《自由:发展的目的和手段》)[1]中的两个例子。
森在评论功利主义[2]时说,“功利主义的一个一般性特徵是”“the indifference to freedoms,rights and liberties”([1],57页),这里freedoms和liberties并列,如果不作区分,就只好译成“漠视自由、权利和自由”。但在森原话中freedoms和liberties分明表达不同的内涵。
森在评论自由主义(Libertarianism)的信息基础时说,“In terms of its informational basis,libertarianism as an approach is just too limiled.Not only does it ignor those variables to which utilitarian and welfarist theories attach great importance,but it also neglect the most basic freedom that we have reasons to treasure and demand.Even if liberty is given a special status,it is highly implausible to claim that it would have as absolute and relentless priority as libertarian theories insist it must have.We need a broader information basis of justice.”([1],67页)即,“就其信息基础而言,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术路很有局限性。它不仅忽略功利主义和福利主义理论赋予极大重要性的那些变量,而且忽视我们有理由珍视并要求的最基本的自由。即使给予自由以特殊地位,也很难有理由声称自由应该具有绝对的、不可软化的优先性,如自由主义理论所坚持的那样。我们需要关于正义的更广的信息基础。”笔者有意把freedom和liberty不加区分地译成“自由”,结果这段译文就显得逻辑混乱:自由主义既“忽视我们有理由珍视并要求的最基本的自由(原文是freedom)”,又“坚持”“自由(原文是liberty)应该具有绝对的、不可软化的优先性”。
再看以Liberal为词根的两个名词Liberalism和Libertarianism,它们都可以译成中文的“自由主义”。但在当代美国用法中,这两个词通常分别表示倾向很不相同的两个思想流派。大体上,以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为例,Libertarianism大旗下有哈耶克、弗里德曼、卢卡斯等人(所谓保守派),Liberalism大旗下有萨缪尔森、阿罗、森等人(所谓自由派)。上面第二个例子就涉及自由派的森对Libertarianism的批评。如果把这两个词都译成“自由主义”,就使中文读者无法分辨这个“自由主义”究竟是指哪一家。其实,在英文中对这两个术语的界定也存在混乱。试看以下例子。
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在1994年发行了哈耶克的名著《通往奴役之路》出版五十周年纪念版[3]。封底的作者简介称哈耶克是“二十世纪自由主义的主要倡导者”,这里自由主义用的是Libertarianism。芝加哥大学是Libertarianism的重镇,对自由主义的旗号不该用错了词。有趣的是,哈耶克在书中却一直用Liberalism称呼自己的主张,并且在此书中重印的1956年版序言中花了两页篇幅(25-26页)说明其理由。他说,他是“在原来的、十九世纪的意义上”使用“Liberal”这个词的。
无独有偶,哈耶克的亲密同道弗里德曼在《资本主义与自由》[4]一书的引论中,也花了两页半篇幅(4-6页)回顾自由主义(Liberalism)的起源及其“本来意义”,他认为要概括他在书中表达的思想,“正确的和恰当的名称是自由主义(Liberalism)”,但是在当代美国用法中Liberalism被转用来指赞同政府干预的那些人。他说,一方面不愿意把自由主义(Liberalism)称号拱手相送,另一方面也找不到更好的替代名称,因此他坚持用Liberalism----即关于自由人的学说----概括他的思想。
与哈耶克、弗里德曼的自称相对照,森在前引书中一直用自由主义者(libertarianist)称呼哈耶克、诺其克(Nozick)。这与美国学术著作和传播媒体一般报导中的惯用法一致。看起来,按照当代美国用法已经稳稳享有自由主义(Liberalism)头衔的那些人,很乐意给论敌一顶自由主义(Libertarianism)的桂冠。而自认为是正宗自由主义的那些人,或者如哈耶克所说,“令人遗憾地”只好用“保守主义”来指称自己(但他和弗里德曼都强调他们那种自由主义绝不是保守主义,下文将讨论这一点);或者如弗里德曼所做,拒绝“投降(surrender)”,毫不退让地高举自由主义(Liberalism)的战旗与他认为的假自由主义者奋力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