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大多数到北美大陆的人都是受压迫或歧视的弱势群体,为了让自己的生活得到根本的转变,冒着巨大的风险,义无返顾地来到陌生的大陆,开始新的生活。那时的困难和艰苦,想必决不小于现在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正因为这些先驱者们受到过这样那样的限制、压迫,所以他们都希望摆脱那无尽的噩梦,享受充分的自由和权利,不让任何人或事物有机会肆意摆布他们的思想和行为。这种观念一代又一代地保存着,成为了这个新兴民族的特征之一。以后,迁移到美国的各种民族,也都是在原来的国土混不下去了,或者象黑人或一些华工那样被活生生地抓来美国,即使他们融入美国这个社会,也难以忘记过去的伤痛,企求自己的自由和平等的权利不受侵害。
切肤之痛,孕育了美国人民对自由和平等的强烈渴望、对专制和压迫的极度恐慌。这种意识充分体现在他们的宪政制度上。“管得越少的政府是越好的政府”,“只有政府才可能是公民的最大敌人”,美国父母在孩子很小时就会向他们灌输这些话,培养他们的“政治素质”。参议员们容忍人们在白宫门前焚烧国旗,因为这是人们表达自己思想和观点的方式,属于言论自由,由
宪法第
一条修正案保护。又比如,美国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全国性的警察机构是没有的,一个州的警察经常眼睁睁地看到罪犯跳过边界踏入另一个州的领土,却束手无策。因为人们认为,警察的权利过于宽泛对公民来说是莫大的威胁。直到犯罪显著增加,只凭州内的警察,很难有效开展工作,国会才免为其难地同意建立一个只由三个人组成的州际警力协调组织,这就是FBI(联邦调查局)的前身。还有,
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公民有携带武器的权利。因为,无论何时,保护自己的最好方法就是拥有一枝枪,远强于等待别人或政府的帮助。可是,当校园暴力枪杀案屡屡发生,精神病人当街扫射路人偶有耳闻,美国人不得不重新考虑,佩带武器是否应由
宪法保护。这场争论将非常激烈、而且很难取得一致意见,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的确,在法律规定和制度结构上,美国是当今世界对人的民主、自由、平等等诸多基本人权保护得最为完善的。这也是美国佬常挂在最边自夸的,并以此为理由,不时指责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践踏人权。中国无数次还击的理由总是中国的人权情况正在不断改善,与解放前相比不可同日而语,而美国自己的人权问题还没搞好,有什么资格说别人。此话不错,但还不够一针见血。其实,美国人能享受如此的平等、自由乃是拜天下无数苦难的人们所赐。所谓,衣食足而知荣辱,没有生活的优越富足,那有这么多无聊的人去集会游行,表达自己的“思想”。林达的《历史深处的忧虑》的最后一章中,提到一个令人感动的例子,麦当劳在搞有奖促销,有人中了最高奖一百万美元,却把奖券寄给了田纳西州的一家儿童医院。这个奖的中奖几率是二亿分之一。中奖的人没有留下姓名。还有很多美国人虽不富裕,却乐于助人等等诸多例子,为了说明美国人民尊重个人,尊重生命,尊重社会公德。诚然,我非常尊敬以上提及的高尚的人,但有一个前提很重要,他们都有着稳定的收入,过着稳定的生活,谈不上富裕却够了小康(普通美国人的生活水平应该已达到中国富裕的水平),他们无须为自己的生活操心,即使生病也会有政府负担。这都靠国家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发达的资本主义大多如此,听说许多英国和德国青年都不愿意去工作,反正政府的补贴足够他们生活所需。难怪闲着没事,去当足球流氓)很难想象,如果他们是有了上顿没下顿,还会不会这么乐善好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