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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偷盗者的防范

上市公司偷盗者的防范


郑琰


【全文】
  在过去和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发行制度的额度制或者核准制,都使得上市公司本身就成 为比较稀缺的“壳资源”。 据有关专业人士分析,“壳”本身的价值可能就达5000万到2亿 元人民币左右。因此,买壳上市、借壳上市等等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已经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上 一道常见的风景。需要注意的是,在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收购人 费尽心力进入壳公司可能是为了布下一个荆棘密布的陷阱。
 
  陷 阱 实 例
 
  从市场通行的收购做法来看,上市公司收购的成本实际是很低的。因为,收购人虽然会支付 原有大股东一大笔钱,成为控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但可在随后进行的一系列关联交易中收 回成本。当然,关联交易有时是必要的而有益的。在这个惯常的程序中,有欺诈恶意的收购 人往往能从容将上市公司掏空。真正可能受到损失的还是留在公司的其他小股东们和最后一 个收购者。
 
  让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某上市公司(甲甲公司)自从上市后,大股东年年更换,而公 司业绩却是一年不如一年。这时,收购人BB公司进入了甲甲公司成为第一大股东,经营一年 后,甲甲公司仍无任何起色,面临暂停上市。不过,甲甲公司财务报表上净资产还有1.4亿 元,于是,大股东BB公司决定以近5千万元的价格,将股份转让给新收购人AA公司。AA毫不 吝啬地将自己1亿多的优良资产置换进了甲甲公司。然而很快,AA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可怕 的陷阱。甲甲公司实际已经被BB公司利用几次关联交易掏空了,那些帐本不过是编织出来的 幻影。在随后几个月内,甲甲公司作为担保人的债务纠纷一个个浮出水面,总额已经超过4 亿。AA公司事先与BB公司所签的协议中,有关BB公司保证没有对外担保的债务一条,又不能 对抗善意的第三人。这就是说,AA公司花了5千万元,掉在陷阱里,背上了4亿元的债务,另 外还搭上了自己的优良资产。
 
  防备偷盗者
 
  大股东何以敢如此恣意妄为?究竟有什么高招能抓住像BB公司一样的偷盗者呢?
 
  实质审批?
 
  对收购者事前验明证身,确认其不是偷盗者后才批准其收购,这种办法当然好。可是,,谁 来检验?由证监会来检验,耗时耗力,并容易使一般投资者产生依赖感。更何况,绝对权力 导致绝对腐败,尤其在对于权力并没有很好的监督机制的今天。另外,好人和坏人检验的标 准是什么?谁经营企业更有发展前途?术业有专攻,这恐怕应该由市场而不是证监会来判断 的。因此,实质审批制显然无法有效地防备偷盗者,监管者没必要费力不讨好地将市场风险 扛在自己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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