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庭法官的就职盛典[6]
1996年10月18日是一个非常值得纪念的喜庆日子。国际海洋法法庭的首批21名法官,身着礼服在德国汉堡自由汉萨城的市政厅大厅里正式宣誓就职并在誓词上签字。联合国秘书长加利(Boutrous Boutros-ghali)、德国外交部长金克尔(Klaus Kinkel)、汉堡市第一市长Henning Voscherau出席了这次盛典。出席的政要还有国际海底管理局秘书长Satya Nandan.大会主席Hasjim Djalal理事会主席Leonnon Ballah;国际法院代表德国法官Carl August Fleichauhauer及书记官长Valencia-spina;67国的特使,及5-6百位各国贵宾和知名人士,显示了就职典礼的格外隆重和重大意义。当法官们由联合国副秘书长兼法律顾问Corel先生带队入场时,全场伫立迎候,顿时谁也不免有些激动。
在德国音乐戏剧大学乐队奏乐后,法官们一一走上讲台,庄严宣誓:他们将光荣、忠实、公平、自觉地履行其作为法官的职责并行使其权力。在典礼上司仪的是Corel先生和法庭书记处主任Gritakumar Chitty。加利秘书长、金克尔外长及Voscherau市长在会上发表了热情盈溢的祝辞。Mensah庭长代表全体法官致答谢词。奏乐后,法官们退场。加利秘书长会见了全体法官并祝贺他们。
加利秘书长说:“就职典职是一件真正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他指出:“由于海洋争端可能是各国间对抗和冲突的根源,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建立一个法治的国际社会中将起着重要作用。海洋法法庭将成为联合国创始人所制定的和平解决争端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海洋法法庭虽不是联合国的机构,但法庭在联合国倡议的一切努力中却可找到其起源。作为这种极好联系的一个象征,法庭与联合国之间不久应签署关系协定。”
然后,法官们及其家属从市政厅出发,在汉堡港码头登上“Shaarhorn”号游轮,前往命名为“易北河路380号”(Elbchausee)的即将兴建的法庭新址。
在汉堡当局主持的典礼上,加利秘书长为未来的法庭培土奠基。加利、德国联邦司法部长Edzard Schmidt-Jortzig及Voscherau市长还在会上讲了话,指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法庭的成立不仅是汉堡和德国的光荣,而且是整个国际社会的一大喜事,关系到世界和平与安全。法庭的创建也是对国际法的重要发展。
法庭新址位于易北河畔北面的一个广阔的公园式的地区。全部工程由慕尼黑建筑师公司承包。建筑总预算为12亿3千万德国马克,德国联邦政府分担80%,汉堡市20%。1999年底前全部峻工,交付法庭使用。
当晚7:45,突尼斯卫生部长Hedi Mhenni将一幅壮丽的镶嵌工艺品赠送给法庭,这一慷慨捐赠代表海王星(Sea-god Nepture)。现正在汉堡市政厅展出,在未来的法庭大厦将会找到它的位置。
晚8时,汉堡市参议院为法官们及各国贵宾举行了盛大宴会,祝贺法官正式就职。市长在宴会上发表了简短祝酒辞。直至午夜12点,大家才兴致勃勃地离开市府大厅。尽管感到有点疲劳,但也心情舒畅。一个庄严、紧张、丰富多采而又具有历史意义的日子给人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顺便提一下,在征求了有关各方的意见后,经多次反复讨论,法庭的徽旗终于确定下来了。这一旗帜表明飘扬在海浪之上的正义准则。徽旗还反映了联合国在海洋事务方面、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之间牢不可破的联系。这三个机构的徽章都是以不同方式描绘的同一中央标志。[7]四、分庭的成立
(一)海底争端分庭(Seabed Disputes Chamber)
1分庭的管辖权 海底争端分庭是根据《公约》第181条和《法庭规约》第14条而成立的法庭结构内的一个独特的司法机构。该分庭在《公约》和《规约》的框架内享有特殊地位,有它自身的特别管辖权。概括而论,法庭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床洋底及其底士资源的勘探和开发而引起的争端有专属管辖权。《公约》将“区域”内的资源称之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全法庭的管辖权包括海洋法所调整的一切领域,而分庭则是国际海底管理局有效行使职能的一个方面。按照《公约》第187条,该分庭对有关“区域”内活动的各种争端的管辖权包括各缔约国之间关于《公约》第11部分及附件6的解释和适用的争端;管理局或缔约国的行为或不行为据指控违反《公约》及附件6或按其制定的规则、规章和程序;管理局的行为据指控越权或滥用权力;作为合同当事方的缔约国、管理局或企业部、国营企业及自然人或法人之间对有关合同或工作计划的解释或适用,或合同当事一方在“区域”内的活动针对另一方或直接影响其合法利益的行为或不行为的争端。除此而外,经海底管理局大会或理事会的请求,还可对其活动范围内发生的法律问题提出咨询意见。据估计,咨询案件可能较诉讼案件来得早,分庭应及早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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