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卫生监督部门在食品卫生检查中,发现该县食品厂产品中的细菌超标,遂决定限期整顿,并处罚款五万元。但时过不久该卫生监督部门又将原决定变更为限期整顿,不再罚款,按照您的相象,这一改变的原因可能是:A有关领导说情。B私下可能有权钱交易。C该食品厂认为处罚过重,在听证会上据理力争,使卫生监督部门改变了决定。D该卫生监督部门自己发现处罚不当,从而自行改变了决定。
项 目 A B C D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地厅级 19 55.9% 3 8.8% 3 8.8% 9 26.5%
县处级 30 50.8% 19 32.2% 5 8.5% 5 8.5%
科局级 81 51.4% 45 28.5% 16 10% 16 10%
合计 130 51.8% 67 26.7% 24 9.6% 30 11.9%
表四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在被调查对象的心目中,一个行政执法案件能够以合法的途径解决的可能性只有20%多,另外的近80%的可能性不是权压了法就是钱买了法,而且,认为权力(领导说情)对公正执法的干扰最大(51.8%)。正是这种非法治状态的权法关系,使被调查对象对我国法治前景寄予希望的同时,也表现出深深的忧虑;在对我国宪法和法律的积极作用予以肯定的同时,也表示了些许怀疑。可见,法制实践中的权大于法、以权压法和权钱交易不仅亵渎了
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破坏了法制的统一,而且还会打击人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对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的形成产生消极影响。
(四)对法的公正价值有了深刻认识,但尚需树立信仰。社会主义法的价值之一在于公正,而法的公正价值的实现有籁于实施法律的人们对这一价值的认识和信仰。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不仅需要知识、观念,更需要信仰。信仰不仅是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中内潜素质⑵的重要内容,也是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意识、观念表现为外显素质的桥梁。
从调查统计的情况看,绝大多数被调查对象对社会主义法的公正和公平表示信服和尊重,对法的内在价值有了深刻的认识。如当问到:您遵守法律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时,有83.2%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公正的法律即可以创造一种公平的社会环境,也有利于个人的发展”。另外,为了解被调查对象对法律的信仰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我们还设计了以下两个问题:
问题一:作为领导干部对严格依法办事有这样几种想法,您的想法属于哪一种?A行政事务这么复杂,事事要求有法律依据,束手束脚,影响工作效率;B我很赞成,但实际上很难做到,因此工作中也就睁一眼闭一眼。C我很赞成,并努力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D说不清楚。
项 目 A B C D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地厅级 1 3% 1 3% 32 94% 0 0%
县处级 0 0% 8 13.6% 51 86.4% 0 0%
科局级 13 8.2% 38 24% 101 63.9% 6 3.8%
合计 14 5.6% 47 18.7% 184 73.3% 6 2.4%
表五
问题二:您处理违法行为时,您的上司来电话说情,这时您首先想到的是:A按领导的意思办;B给领导个面子,处理该事时打点折扣;C坚决顶回去;D尽量说服上司,使其同意您依法办理。其回答情况如下:
项 目 A B C D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