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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济与企业知识产权意识

网络经济与企业知识产权意识


孟宪生


【全文】
  世纪之交,我们已经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世界经济正在发生重大变革, 最本质的变化应该说就是知识、信息在经济中的作用迅速的上升了,并且占据了核心的地位。不仅在理论上是这样,在实际的经济运行中也是如此。
  创新是网络经济时代的财富源泉,如何在转化创新的潜在生产力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中使创新的价值得以保持和提升?风险得以减低和分散?是网络经济时代资本运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创新创业者最为关注的内容。
  创新是科学的发展和技术的创新,也是商业思维的创新;从潜在的经济权益的意义上讲,每一个创新都使创新者处在垄断的地位上。创新的潜在价值或者高额的回报的预期会使资本受到本能的吸引,很多人都会把注意力集中于此,所以就有泡沫经济,有技术侵权和剽窃。
  以前一个产品的成熟需要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而现在可能变成三两年或者更段时间,以前成熟过程中所经历的风险都集中在浓缩的这段时间里。周期变短,风险程度增高,具有高价值潜力的创新的不断涌现,导致相应的市场盈利预期不断形成。面对这种变化,资本出于盈利的本能必然要调整运营模式,以适应变化。特许经营等新的经营方式和手段就应运而生,而这些手段都是以知识产权作为基础进行的。
  值得特别提到的是在网络经济时代依靠率先成功开发新技术而发展起来的新市场,往往会确定同类市场的走向,产品的更新换代也会
  
  在现有的标准基础上会有更好的发展。即便是水平更高的技术也可能就是如此。同时,率先发展起来的技术产品在制定规则方面占据了最有利的位置,其他生产者的追随效仿,特别是配套产品的开发,形成协调效益和辅助效益。但是,也有一些不守规矩的商家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损害创新者创业者的利益,甚至不惜毁掉一个市场。
  成功的创业企业通常在其走向成功的过程中或者是在现有的路径上找准自己的走法,或者是独创出一条全新的路径来。就适应当前的网络经济环境而言,企业的经营管理就应具体化到技术和经营创新,制度创新,权益保护等方面。就应围绕企业目标,识别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并购市场上可替代技术或可配套的具有互补性的知识产权益,转让不适应主流发展目标的其它技术权益,通过特许权交易实现资本的增值和市场的扩张。
  适应网络经济的发展,企业应围绕知识产权运营与保护开展工作,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的法律运做实现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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